为降低游泳场馆的经营风险,同时也是为了保证游泳场馆可能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可以得到迅速、妥善的解决,中国游泳协会与中体保险、中国人保等公司合作,于1年前向全国推出针对游泳场馆的意外保险,但1年多来,这一险种却在推行过程中遇到多数游泳场馆的抵制。
地方游泳馆更愿意买商业险
日前在广州举行的全国救生锦标赛上,记者从不少游泳场馆经营者那里了解到一个有趣的现象,绝大多数游泳场馆在明知中国泳协有专门险种的情况下,却纷纷选择了商业保险公司的公共意外险。
山东淄博某大型国有企业所属的一家游泳馆馆长戚建设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向商业公司购买保险,是因为中国泳协推出的险种,一是价格上没有任何优惠,二是保险不在当地而是在北京购买,这让游泳馆担心,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理赔事宜可能非常繁琐。
福州某连锁游泳俱乐部总经理周林强也向记者表示,在中国泳协推出游泳场馆意外险的前两三年,各地的商业保险公司就已经纷纷推出了可以保障游泳馆人身意外事故的公共意外险,几年下来,游泳场馆的意外险实际上已经运作得比较成熟,相比之下,中国泳协新推出的险种则没有多少竞争优势。
身兼福州市游泳协会副会长的周林强还告诉记者:“其实,中国泳协本身就不应该涉足卖保险这一商业行为中来。”周林强表示,他曾向中国泳协提出过建议,要他们放弃推广保险。
周林强直言:“中国泳协的险种之所以推行难,是因为很多游泳馆心存顾虑,泳协以行政手段卖保险是不是为了获取什么利益?如果是这样,那么泳协操作的这个保险还可靠吗?”
泳协称卖保险并非为谋私利
对于推行中遇到的阻力,中国游泳协会副秘书长金志也颇为无奈:“价格没有优惠也好、操作不方便也好、担心理赔繁琐也好,这些都是他们找的借口。其实,他们根本就不了解我们这个保险就是专门为游泳场馆定制的。”
据金志介绍,游泳场馆意外险是中国泳协邀请十几位游泳、保险等方面的专家进行专门调查、研究后设计的险种,“这个险种的推出是为了最大程度地规避游泳馆的风险,是针对游泳运动项目的特殊性设计的。比如,发生在游泳馆的游泳者死亡事件,多数情况下不是因为游泳者溺水,而是由于猝死。但商业保险公司的公共意外险,并不承担游泳者猝死的理赔。”
“我们也知道,不少游泳馆以为我们办这个保险可以得到多少好处,其实不是这样。不过我们也不想解释,怕是越描越黑,干脆不解释了。我们现在只是建议他们买我们的保险,他们愿意买就买,不愿意买我们也不勉强。”金志说。
据统计,中国泳协的游泳场馆意外险推行1年多来,全国共有100多家游泳馆加入,但主要都是体育系统内的游泳馆。目前,全国各类游泳场馆可能已超过1万家。对于绝大多数体育系统外的场馆,中国泳协现在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能打动他们。
有险而无保变成新问题
“作为具有较高危险性的运动项目,游泳场馆买保险,是对游泳者和游泳馆经营者的双重保障,但这个保险必须要有针对性,否则,很可能有险而无保。”金志说。
戚建设表示:“根据以往的案例,游泳场馆一旦发生游泳者伤亡事故,游泳场馆都逃脱不了赔偿的责任。发生死亡事故,赔偿金额通常在20万元到30万元之间,对于绝大多数游泳场馆来说,这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游泳场馆最害怕的是伤亡事故无法及时解决,从而变成一场持久战。”
“买保险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减低赔偿风险,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尽快了断事故处理,通过保险理赔,减少游泳场馆和受害者之间的精力消耗。”戚建设说。
然而,商业保险公司却往往最大化地追求自身免责,结果给投保的游泳场馆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今年8月,北京郡王府游泳馆就与某保险公司发生纠纷,双方最终法庭相见。事情是由于该游泳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公共意外险,但在发生游泳者溺水身亡事件后,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理由是游泳者发生意外事故后,游泳场馆进行了施救,这使得游泳者的死亡性质由意外变成了很可能是游泳场馆的施救不力致死,因此不符合理赔要求。
这一事件引起了京城各家游泳馆的高度重视,一些场馆表示,游泳者发生意外,游泳馆怎么可能不予施救?另一些游泳场馆则呼吁,针对游泳行业的相关保险细则应尽快完善。
但实际上,中国泳协推出的游泳场馆意外险却受到大多数游泳场馆的抵制。
“发生了伤亡事故后,以前是游泳者家属与游泳馆纠纷,现在有了保险,则出现了游泳馆与保险公司的纠纷,我们之所以推行自己的保险,就是希望能尽量避免这种纠纷。但很多人却不了解我们的苦心。”金志说。
周林强告诉记者,可能中国泳协的操作方式也有问题,他说,假如中国泳协从自己推行保险的行为变成从行业的高度制订面向所有保险公司的保险规则,或许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本报北京11月16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