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女演员张钰召集媒体,出示包括性爱录像在内的20多份录像带、录音带,以及4份“保证书”,自称与影视圈多名导演、制片人、演员有过性交易,陈友旺便是张钰指控对其“强奸未遂”的男演员。昨日,陈友旺称,自己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写下那份“保证书”的。
张钰和陈友旺早在2000年前就已认识。陈友旺说,2000年12月的一天,他在电视剧《幸福街》剧组,张钰来探班,晚上好多人一起吃饭,他喝多了,张钰送他回到住处,事情就发生在那一天。“说我强暴她?哪里有被强暴的时候不吵不嚷,还脉脉含情,主动宽衣解带的?”陈友旺说,他当时看到那种情况非常紧张,加上喝多了,根本不可能强暴张钰。“她逼我写下保证书,说不然就大喊,说我强奸她,实在没办法,我才按照她的要求写了,但是‘未遂’两个字是按照我的要求加上去的。”陈友旺说,他赚钱养家很不容易,不想因此丢了饭碗,所以就给张钰写了“保证书”,并承诺以后为她介绍角色。
陈友旺最后表示,他已经准备找律师咨询此事,并且有意找到事发当天一起喝酒的朋友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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