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棒杀七旬公公一审被判死刑
记者昨日从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广元朝天区大滩镇人梅占秀虐待七旬公公,最后用木棒将其活活打死一案11月上旬一审判决:恶媳梅占秀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梅不服判决,近日已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有家难回七旬翁栖身岩洞
梅占秀现年42岁,1985年嫁给被害人张年洪的儿子,因生活琐事,翁媳关系一直不好。1986年张年洪离开家,在外流浪近20年,靠做小工为生。2002年,年近七旬的张年洪准备回家,由于媳妇阻挠,只得在宝成铁路八庙沟铁路旁一处岩洞里栖身。岩洞距铁路最近处仅15米,距嘉陵江30米。老人靠捡废品、编草鞋,以此换钱糊口,村里人常接济他,但儿子儿媳对其不闻不问。梅占秀偶与其相遇,则非打即骂。
今年1月10日,川渝两地老龄委联办的《晚霞报》以“广元一老翁被赶出家门栖身岩洞”为题,对老人的惨状作了报道,引起了朝天区有关部门的重视。次日上午,区民政局等单位的领导来到老人栖身的岩洞,劝其回家。因老人的儿子在外打工,他们便让梅占秀将老人接回家中,并召集二人召开了家庭会议,在梅表示愿赡养老人,老人也表示愿留在家中后,一行人方才离去。
回家当日一阵棍棒加身
当日吃过晚饭,老人拄着拐杖要到邻居家串门,不料,梅占秀夺过拐杖,强行将其弄回屋,将门反锁,手持木棒,质问老人1987年背出去的肉和粮到哪里去了。老人未回答,梅便将其拖到地上,挥棒就打。
当月12日早晨,梅占秀正与人闲聊,被锁在堂屋内的张年洪大声喊叫,梅占秀大怒,回屋拿起木棒,将老人从床上拖到地上,挥起木棒又是一阵乱打。在邻居劝阻下,梅才住了手,但仍将老人锁在屋内。稍后,梅又返屋内,再次挥棒施暴。下午4时许,气仍未消的梅占秀再次持棒毒打老人,并脚踢其腿部、臀部和腰部。当晚,梅占秀外出回家,打开堂屋的门,见老人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用手一摸,好像还有一点气息,便径直回房休息去了。
恶媳施暴老人命丧黄泉
次日凌晨6时许,梅占秀起床后,发现老人已经死亡,遂将其头朝下装入一个大背篼,将锄头、撮箕等工具也装在里面,并用一床小被子将老人的尸体盖住,走出门去找埋尸的地方,但未找到合适的地方。
随后,梅回到家,又外出给邻居家送菜,路上遇到两位镇村干部,称要到她家调解翁媳关系,梅慌了,立即抄近路回家,将老人的尸体背到房后阴沟里用柴禾掩藏。随后赶来的镇村干部问其老人去向,梅谎称不知道。情知不妙,镇村干部立即四处寻找,终于在房后阴沟里找到了老人的尸体,遂报了案。
经法医鉴定:张年洪系钝性外力致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左侧6、8、10肋骨骨折,创伤性休克死亡。
一审判决恶媳被判死刑
11月上旬,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一审判决:梅占秀两日内连续四次长时间毒打张年洪致其死亡,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随后,梅不服一审判决,以“曾遭遇张年洪性骚扰,对方有过错”等为由上诉至省高院,高院受理后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张恭 记者 青兴海 (责任编辑:刘亚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