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教育不均衡,其中的一个表现是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之间的差距,从12月1日开始,《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即将实施,这是提高深圳民办教育整体水平、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
民办教育是我市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在一个时期内,我市民办学校数量增长过快,特区外有的地方民办学校占据半壁江山。但是,民办学校规范管理明显滞后,总体上说,民办学校在办学设施、学校管理、师资力量、教育质量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存在明显差距。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下大力气缩小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教学质量的差距,成为当前我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根据《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将积极推进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公平发展、共同提高。民办学校要参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有计划地推进民办学校规范化建设,引导和推动民办学校逐步建立现代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深圳将鼓励和扶持优质民办学校。同时,要严格执行人口管理“1+5”文件规定,坚决关闭、整顿一些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招生规模小的民办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