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启动第16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号召市民“保护野生动物,从我做起”
深圳商报记者陈姝/文张万极/图
本报讯在深圳市绿委办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的印象中,一旦哪里发现摆卖野生动物,就会有热心的深圳市民打进电话。 工作人员还会常常接到市民送来的野生动物,这些动物中有的是市民自己掏钱从无良商家手中买来的,还有的是从野外拯救回来的。“深圳市民对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还是比较强的。”深圳市绿委办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据了解,今年11月是广东省第16个“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而此次活动的主题就是“保护野生动物,从我做起”,号召所有市民加入到保护活动中来。
保护野生动物号召公众参与
在1988年11月8日全国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该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为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从1990年起,每年11月广东省林业局都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到今年已举办了16届。今年活动的主题是“保护野生动物,从我做起”。
深圳市绿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的宣传月活动要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转向公众,号召市民与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保护工作,号召市民不狩猎、不贩卖、不驯养、不食用野生动物,自觉树立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同时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违法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作为全国业界唯一一部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2003年10月正式实施,条例规定“餐饮业经营者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加工、出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违反者最高罚款可达10万元。
据了解,“十五”期间,深圳市加大了野生动物保护的执法力度,野生动物违法案件年发案率控制在省控指标3%以下,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以红树林海岸湿地为主的湿地保护工作成效明显,候鸟种类数量逐年增多。
据市野生动物保护站负责人介绍,保护站今年仍将协同有关部门,重点打击拦网捕鸟、非法狩猎等活动,加强山体周边的巡逻。同时,联合工商、森林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市场的检查力度。
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将“严打”
另据了解,今年的“野生动物宣传月”还将为巩固“2006候鸟保护行动”的成果,继续组织开展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的执法检查行动。我市林业部门及相关部门将集中力量对本地区的市场、宾馆、酒楼、车站、机场、码头、养殖场等野生动物经营、运输、养殖场所及经常发生非法猎捕保护野生动物的重点地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打击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和非法收购、出售、加工、运输、走私陆生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收缴的野生动物要积极救护,妥善封存处理。
市绿委办透露,当前正是候鸟集群迁飞季节,我市林业部门还将广泛开展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病预防的宣传教育活动。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要加强对重要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地和鸟类主要系列地、停歇地、迁徙走廊带及相关环节的疫情监测。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物界中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野生动物,对维持生态平衡,拯救,濒危物种,开展科学研究,发展经济,改善和丰富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以及促进国际交流,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深圳市共有陆生野生动物485种,其中兽类37种,鸟类387种,两栖动物18种,爬行动物43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珍稀野生动物有47种,较为常见的有黑脸琵鹭、蟒蛇、穿山甲、猕猴、猫头鹰、鸦鹃、鸢等。按其不同的生境分布大致可分为山林带、溪流水域带和低地农耕带动物。
山林带是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野生动物物种丰富,主要有小灵猫、花面狸、野猪、穿山甲、赤麂、褐翅鸦鹃、小鸦鹃、红耳鹎、珠颈斑鸠、相思鸟、水律蛇、百花锦蛇、眼镜蛇、大树蛙、斑脚树蛙等。
溪流水域带主要以水禽为主,如池鹭、白鹭、白胸苦恶鸟、绿翅鸭等,也有靠捕食鱼类为生的水獭等动物和棘胸蛙、沼蛙、黑斑蛙、水蛇、水龟等两栖爬行动物。
低地农耕带较为平坦,以灌木林、竹林为主,兽类以啮齿动物为优势种,鸟类以家燕、大山雀、麻雀、喜鹊等伴居鸟类为主,两栖爬行动物较为常见,如黑眶蟾蜍、华南雨蛙、花姬蛙、银环蛇、三索锦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