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7 6:35:37 晨报讯(牛洪波 见习记者齐芳芳)日前,《大连市“一个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到社区工作的大学生可以与所在社区工作人员竞争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等职务,成为“小巷总理”。
大连市将用3~5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全市每个社区组织至少有1名大学毕业生。
想到社区工作的大学生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公共管理、社区服务、社会保障、公共卫生、计算机、行政管理等专业大专以上毕业。选派的对象主要是大连生源,外地生源毕业生应符合来大连落户条件。
《实施方案》为到社区的大学生提供了多项优惠政策和待遇。其中,社区大学生生活补贴标准由各区市县根据情况自行确定,市内四区、旅顺口区、金州区、开发区一般每月应不少于800元,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长海县一般每月应不少于600元,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和医疗等社会保险。社区大学生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档案代理部门免收其档案代理费和户籍代理费。
在社区服务的大学生可依法参加社区选举,在社区工作满一年者可参加异地选举,符合条件的可当选为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等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