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8个试点省(区)之一,从今年10月1日起,山东省各地出让新设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进行。
16日下午,在收听收看了国务院关于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电视会议后,省政府召开电视会议,对做好山东省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作出部署。 副省长王仁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作为不可再生的重要矿产和基础能源,煤炭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山东省是国内产煤大省,而且煤炭种类齐全、煤质较好。目前全省已累计探明煤炭资源储量331亿吨,保有资源储量238亿吨,其中,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累计探明煤炭资源储量208.8亿吨。目前全省正常生产的矿井310处,核定生产能力14951万吨。
从今年起,山东省将进行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目的是促进煤炭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和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为目标,调整煤炭资源税费政策,逐步使煤炭企业合理负担煤炭资源成本,煤炭产品价格真实反映价值,同时,政府可通过依法监管获得相应收益。
山东省自10月1日起,严格实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在此之前,企业无偿占有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的煤炭探矿权和无偿取得的采矿权,将全面进行清理,并在严格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剩余资源储量评估作价后,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一次性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有困难的,可在探矿权、采矿权有效期内分期缴纳。分期缴纳价款仍有困难的国有煤炭企业,经批准后,可将价款部分或全部以折股形式上缴。
王仁元要求,要抓紧制定山东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督促煤炭企业提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煤矿生产安全费和维简费。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力度,按计划关闭年产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提高煤炭生产企业的安全标准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水平。核实剩余资源储量,摸清山东省探矿权、采矿权底数,对企业无偿占有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的煤炭探矿权和无偿取得的采矿权进行清理。加强对煤炭资源矿业权市场的监管,整顿和规范煤炭资源开发秩序,促进矿业权有序流动和公正交易,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据悉,山东省将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煤炭局共同制定试点工作方案,一经省政府批准后,马上实施。(完)(记者 张思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