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叫停10例违法广告
法制网北京11月16日讯记者姚芃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发布了违法广告公告,十例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涉嫌虚假违法:
1、《西海都市报》发布的驱风通络酒药品广告。 广告中“全国16家三级甲等医院临床验证,疗效保证,安全可靠”等内容。
2、《北方新报》发布的巢之安食品广告。广告中“全效解决皱纹、色斑、月经紊乱、失眠便秘、更年期症状”等内容,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
3、《西部商报》发布的虎虎生威胶囊产品广告。广告中“全国首个肾睾双修的男性健康用品”、“根治早泄”、“其功效比辉瑞‘伟哥’有过之而无不及”等内容。
4、《济南时报》发布的济南康华医院医疗广告。广告宣传的“直击280元无痛可视流产全过程”、“韩式无创技术彻底治愈宫颈糜烂”等内容。
5、《都市时报》发布的昆明春城医院医疗广告。广告中有“自体疫苗攻克病毒疣、疱疹”等内容。
6、西宁电视台2套发布的除翳消朦胶囊药品广告。广告中“经过全国七家三甲医院临床验证,对白内障有效率95.6%”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
7、石家庄电视台2套发布的换皮E肽药品广告。
8、合肥电视台4套发布的金起点补肾强身胶囊药品广告。广告中“用事实追踪”、“用权威证实”、“用疗效说话”等内容,夸大药品功能。
9、太原电视台4套发布的山西现代女子医院医疗广告。广告在宣传宫腹腔镜妇科微创手术中,使用子宫肌瘤患者潘秀梅的叙述为诊疗效果做证明,并宣传微创手术的有效率。
10、呼和浩特电视台2套发布的金色起点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中“专门解决男性早泄的专用产品”内容,超出批准的保健功能,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