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察太原致死案二审
九被告人庭上为自己开脱
被害人家属提出200万精神赔偿
法制网太原11月16日电 记者武建中通讯员鲍品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案一审判决后,涉案的主要人员刘利民、周传全以及被害人家属均提起上诉。 昨天,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刘利民、周传全一审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死刑,其余7人分别被判9年至15年有期徒刑。9人皆不服上诉。今天,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位负责同志告诉记者,该院高度重视此案审理,选出精兵强将组成合议庭,不日将依法作出公正的终审判决。
昨天上午8时30分,刘利民等9人依次被押上法庭,庭审中,9名被告人除上诉人刘利民、周传全外,其余都话语不多,开口说话也大多在推卸自己的责任。
刘利民上诉的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一审法院对其“投案后未能如实供述部分犯罪事实,不属自首”的认定是错误的;二是他自己在案件中负主要责任,但不负全部责任。
周传全上诉的主要理由是:他用木板击打的不是李忠义的头部,而是胯部;他不认识刘利民,是安胜利打电话叫他来参加朋友聚会,到了以后才被告知有人吵架了。
另一被告人张吉曾也提出上诉,曾是小偷的他当庭辩称,自己与刘利民是警察与小偷的关系,意思是刘利民让他怎么干他只好怎么干。他还“表功”说,刘利民在现场指认李忠义后,他看到李忠义系着公安皮带,曾“提醒”刘利民说李忠义是警察。
刘利民与李忠义发生纠纷后,首先通知的是安胜利,安胜利随后召集了周传全等人,同时他本人也被同伙指认用木棒打过李忠义。然而,安胜利在昨天庭审时坚称自己没有纠集周传全等人,更没有打人。他还替周传全开脱说,看见周传全打的是李忠义的背部。当公诉人指出其说法与侦查阶段的供述不符时,安胜利“辩称”曾被诱供、逼供。
庭审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人员以鉴定人身份对凶器与伤害结果的关系做了重点说明,并接受了检察员、上诉人和辩护人的询问。
周传全在举证阶段向法庭提交了两份证据,意在说明安胜利用木棒打过李忠义,但刘利民、安胜利、汪涛、郅慧成在他人的帮助下互相串供,想把致人死亡的责任全推到他头上,他太冤枉,请求终审明察。
被害人李忠义的姐姐、妻子和女儿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参加了庭审。一审法院判决,刘利民等共同赔偿被害人家属59万余元,但没有支持200万元精神抚慰金的赔偿诉求。此次二审,被害人家属提出上诉,要求法庭改判,支持200万元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