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实施农村饮水工程访省水利厅厅长谭策吾
最近,省委、省政府做出重大部署,计划用五年时间解决650万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为此,我省成立了以代省长袁纯清为总指挥的农村饮水工程总指挥部,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和副省长王寿森、副省长张伟任副总指挥,省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记者日前就农村饮水工程有关问题采访了省水利厅厅长谭策吾。
记者:省政府决定在“十一五”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步伐,其意义和目标是什么?
谭:我省水资源紧缺,农村群众饮水问题尤为突出。前些年,通过实施“甘露工程”和农村人饮解困、防氟改水等项目,农村饮水条件和农民卫生健康状况有了一定改善。但是,目前全省仍有1306万农村群众达不到国家饮水安全标准,其中296万农村群众仍然没有解决吃水困难。最近,我省做出重大决策,要求把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保障饮水安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力争用五年时间解决650万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将原来规划在“十三五”前解决的296万群众饮水困难问题提前在“十一五”期间解决,使全省农村饮水安全人口比例由“十五”末的53%提高到76%,自来水入户率由34%提高到45%,为“十三五”前解决全省1306万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奠定基础。
记者:根据我省的整体部署,作为主管部门,是如何规划安排实施的?
谭:最近,我省修订完善了《全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总体规划》,具体思路是“近期与远期结合,用水与节水结合,集中与分散结合,开发与保护结合”,区别不同情况,合理布局工程建设规模和形式。关中、渭北地区地势平坦,人口居住密集,坚持统一规划、规模建设,大力发展联乡联村集中供水工程,提高农村自来水入户率和保证率。陕南、陕北地区山大沟深,人口居住分散,取水成本较大,以家庭为主,建设分散式供水工程;严重缺乏淡水资源的地方,大力发展雨水集蓄工程;个别水质不安全、降水量少的地方,结合扶贫工作,实施生态移民;对距离县城、集镇自来水厂较近的农村居民点,依托已有自来水厂扩建、改建,延伸供水管线,辐射解决群众的吃水问题。
记者:目前人饮解困工程已经全面铺开,下一步采取哪些措施推进这项工作?
谭:目前,省政府已经成立了工程总指挥部,各市、县(区)也都组建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新一轮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热潮正在兴起。
首先,要加大投入力度,统筹安排项目。省上在积极争取国家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的同时,每年从以工代赈、扶贫开发、水利建设基金和财政专项资金中整合2亿元,五年筹集10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各市、县(区)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筹资力度,拓宽筹资渠道,确保配套资金到位。坚持一事一议,发动群众踊跃投工投劳,同时依靠市场机制,吸引个人、企业等社会资金投入,形成多元化筹资机制。同时要维护工程项目的严肃性,严禁随意调整项目,杜绝“人情工程”和“条子工程”,确保专款专用。
其次,要抓好实施管理。各县(区)政府作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项目的组织管理,突出抓好配套资金落实、建设用地协调、发动群众投工投劳等各项工作,确保工程实施。水利部门作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单项工程前期工作,分级负责把好设计审批关、技术指导关、建设质量关、竣工验收关。对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对小型饮水工程建设,要组织专业队伍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对农户自建、自用、自管的零散工程,要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同时要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检查验收,把饮水工程建成精品工程。
第三,要创新工程管理体制,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各地要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工程,积极探索不同的管理形式,对农户自建或自用为主的水窖等微型分散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由农户自行管理;对受益户较多的村组供水工程,可发动群众建立参与式合作管理组织,资产归合作组织所有,由合作组织负责工程管理维护;对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兴建的联乡、联村集中供水工程,由县或乡镇授权的项目法人负责管理运营;对社会资本开发建设的农村饮水工程,由业主按照企业化模式经营管理。通过创新体制,搞活机制,管好工程设施,确保长久发挥效益。
(本报记者 梁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