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省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日前获国务院批准。
《区划》将我省现有海域和海岸带划分为港口航运区、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矿产资源利用区、旅游区、海水资源利用区、海洋能利用区、工程用海区、海洋保护区、特殊利用区、保留区等10个区域共416个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