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闻网 吉林市物价局邵副处长称:医院有一项是错误收费,已责令其整改
本报吉林市电 今年70岁的吕大爷,是一个做事认真又执着的人。今年初,他无意中发现,老伴在医院看病多花了54元钱。为了这54元钱,他多次找医院、物价局,经过7个半月的处理,他收到物价局给的54元钱。 11月16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昨日,记者见到了吕大爷。据吕大爷讲,2005年10月22日,老伴的冠心病犯了,他们就近到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看病,当天医院要求其住院治疗。6天后,吕大爷和老伴都不太满意,又到另一家医院治疗。一个月后,老伴的病好了,吕大爷无意间整理各项票据时,发现在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看病的票据上有些收费项目不太对劲,吕大爷经过仔细调查发现,该医院给他们的每日“账单”与出院总“账单”,几个项目的价格竟然不一样,突然“涨价”了。
吕大爷说,他们当天所住是8-9人房间,一宿是8元钱,而“账单”上却按3-4人房间核算,6天多了18元。住院期间,他和老伴住在同一个床位,并没有占用其他床位,他向卫生部门咨询,不占用其他床位是不需要花钱,住院期间医院每晚也都会到病房去检查。但他没想到最后还是在“账单”上看到陪患床位的费用,而且收取前后的费用还不统一,氧气吸入多收了6元钱,吕大爷最后查出,共多收取54元。
2006年3月1日,吕大爷到吉林市物价局举报。9月18日,物价局举报处的邵副处长来到他家,表示此事由他来处理。10月9日,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给吕大爷送来54元钱。
吉林市物价局的邵副处长说,他们接到吕大爷的举报后,通过调查,证实医院在收取费用时,有一项是错误收费,10月时已把钱退给消费者。按照国家规定,他们每年都要对各大医院进行医疗检查,尽量防止此类事情发生。但在这件事中,吕大爷和医院之间的事情有些是无法核实的,但为了保护百姓利益,他们还是责令医院退回多收取消费者的54元钱,并责令医院限期整改。(中国吉林网-城市晚报)[责任编辑: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