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各族人民,都有爱鸟传统。苗岭山区的“鸟文化”尤为突出。苗族村民世代相传,人类始祖“姜央”是鸟孵化出来的,因此,鸟也是人类的祖先。这鸟并非一般的鸟,而是一种神鸟,名字叫“鹡宇”。
苗族村民分外爱鸟,几乎家家户户吊脚楼的屋檐下都挂有鸟笼。 苗族同胞养鸟,重在用以鸣叫。黎明时分,“啾啾”鸟声不绝于耳,与林间野鸟交相对唱,宣告新一天的到来,这是苗寨最为新鲜的时光。
男性苗族村民上山干活,常常带鸟儿做伴,笼中小鸟成了苗族村民的“护身符”。民间相传,每个人都有七十二个“魂”,其中一个于人死后变成鸟,为死者带路,将其引到祖先原来居住的东方去。如果死者生前未曾参加“游方”(青年男女社交活动),其灵魂不能变成鸟,便无法找到老祖宗。显然,在苗族村民看来,鸟与人类的生殖繁衍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因此之故,一些地方给人赠送结婚礼品,以“锦鸡交尾”蜡染床单或被面为上乘。
“游方”活动主要是唱歌。无论男女,不会唱歌,无从“游方”。而“游方歌”据说就是雀鸟教授的。因此,每当婴儿一出世,家人便用一种小鸟的羽毛在其嘴唇抹一下,示意吃了鸟儿肉,长大同鸟儿一样善于唱歌。苗族村民认为,雀鸟不仅教人唱歌,还能教人打扮。村民说,之所以有些童帽要缝成“鸟头形”,有些花鞋要绣成“鹰钩鼻”,有些裙边要镶嵌羽毛,都是雀鸟教授的,实为仿生学在服饰文化中的运用。特别有趣的是,乌蒙山区有一支苗族村民被人称为“鸦鹊苗”,缘于其男女老少的穿着,都是模仿喜鹊缝制的。他们自己认为,是喜鹊救了祖先的命,才模仿喜鹊缝制衣服的,为的是“不忘喜鹊救命之恩”。
苗族村民十分爱鸟,并由爱鸟延伸到爱树。自古以来,苗族村民即有朴素的环境保护意识,其中被国家文物局授予“全国百座特色博物馆”称号的郎德上寨,迄今森林覆盖率仍在75%以上。
家鸡是从野鸟驯化而来的,“爱鸟”必然演变成“爱鸡”。贵州各族人民认为,公鸡象征太阳,诚如唐代诗人李贺在《致酒行》中所言:“我有迷魂招不得,雄鸡一声天下白。”苗族妇女在蜡染、刺绣作品中,常以公鸡为图案,称“公鸡龙”。相传公鸡是“情哥”,太阳是“情妹”,公鸡哥哥唱罢三遍情歌,太阳妹妹就出来了,因此公鸡也是“龙”。
作者:吴正光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