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通讯员 徐敏 商报记者 曾璐 报道
小李毕业后开办了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公司成立后一直没有业务,不久后就不再经营了,但却没有在税务部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隔近半年,当他打算注册一个新公司的时候,却被工商部门告知,由于上一个软件公司已被地税部门转为非正常户,因此他不能作为新公司的法人代表办理注册工商登记。 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这也是税务部门用来对付一些欠税“老赖”的方式。
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非正常户就是那些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但未按照规定正常纳税的,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经税务机关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对其做出非正常户处理后,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的使用,以及发票的购领和使用,同时向工商部门进行数据交换,提请工商部门注销该企业。据介绍,同一法人代表在没有解除非正常户之前,无法在南京市办理税务登记,不能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
税务部门表示,出现这样的情况,小李也不用着急,可以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解除非正常户申请事项。税务机关根据情况对其做出相应处罚后,解除该公司的非正常户状态,恢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税务部门提醒,以下三种情况的纳税人要留意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①未按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任何地方税费者;②应注销而未结清税款缴销发票者;③停业期满未复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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