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碘化食盐与国家标准尚有距离,将重点治理非碘盐冲销问题
到2010年,广东95%以上的县(市、区)要消除碘缺乏病。今年是我国实施全民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10周年,昨日国家卫生部、发展改革委、工商局等十三部委局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 在广东分会场,省政府副秘书长周炳南介绍了我省防治碘缺乏病工作情况。
广东碘盐普及标准尚未达到国家标准
周炳南说,碘缺乏病是我省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据调查,我省普遍缺碘,其中山区、丘陵地区多为严重和中度缺碘地区,沿海和珠三角地区多为轻度缺碘地区;上世纪70年代全省地甲病患病率达10%,甲状腺肿大率超过30%。
广东实施碘化食盐10年来成效如何?据周炳南介绍,10年来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持续上升、碘缺乏病危害大大降低,2005年,碘盐覆盖率从1995年的48.2%上升至85.32%,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从11.08%降至5.3%。
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钟文表示,根据国家标准,碘盐覆盖率、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要达到90%以上,甲肿率要降至5%以下,这表明我省在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上离国家要求还有一段距离。
农村缺碘问题更严重
我省碘盐不能覆盖到所有地区,阻力是什么?钟文说,广东目前有100多家小盐场,私盐收购达不到国家标准,这些零散、自产的海盐往往通过其它渠道销售到广大农村地区。“粤东、粤西、珠三角等沿海的农村地区非碘盐冲销现象特别严重”。由于农村的意识薄弱、管理不到位,碘盐覆盖率远远低于城市。
在一般人的观念中,沿海地区居民常吃海鲜不会缺碘,这其实是一种“错觉”。近年广东省卫生部门曾对湛江徐闻县麦陈镇进行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该镇居民尿碘水平为51微克/升,而目前公认标准是:人群尿碘水平在100微克/升以上,才能基本上消除碘缺乏病危害;8-10岁儿童甲肿率为10.8%,远远高于甲肿率要降至5%以下的国家标准。“沿海地区也是轻度缺碘地区,广东目前尚未发现有高碘地区”。
对今后加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会议提出四点措施: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快盐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私人小盐场的“关、停、并、转”工作,从源头上治理非碘盐冲销问题;二是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落实碘缺乏病防治措施;三是加强健康教育,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四是加强督导,推动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持续发展,确保2010年“全省95%以上的县(市、区)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实现。(记者/陈枫 实习生/王分枝 通讯员/粤卫信)
省疾控中心专家澄清:
广东老年人并未碘过量 补碘与老年痴呆症无关
近日有媒体报道:有研究表明“广州老人碘摄入有点超量,补碘不当可能会诱发老年性痴呆病”。昨天,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钟文出面澄清称,该项研究推理性的东西太多,没有确凿证据支撑。“广东老年人并未碘过量,补碘与老年痴呆症无任何关系”。
据报道,广州某医院研究发现,广州中老年人属于超足量碘摄入,补碘不当可致老年人一系列的碘致甲状腺疾病,从而诱发一些相关的老年性疾病,如老年性骨质疏松、老年性痴呆等。
对此,钟文认为,老年人并不存在碘过量问题,广东老年人服碘没有超量。世界卫生组织认为,人群尿碘水平在100微克/升至200微克/升之间都是正常的,广东平均尿碘水平在140微克/升,刚好处于理想状态。碘摄入量的安全范围很宽,100-1000微克/日都是安全的,按照现时我国食盐加碘量计算,每人每天从碘盐中获得的碘约200微克,即使是对于不缺碘的个别人群也是绝对安全的。“碘盐吃多排多,而且老人对碘的吸收能力差,更加不可能过量”。
至于“补碘不当可能会诱发老年性痴呆病”一说,钟文表示,“补碘会提高骨密度,预防骨质疏松,这是经过医学验证的,补碘不可能导致老年痴呆症。” (记者/陈枫 实习生/王分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