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11月16日电(记者余靖静)记者从正在杭州举行的2006年全国妇幼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2005年我国农村孕产妇死亡率是城市的2.2倍,农村婴儿死亡率是城市的2.4倍,农村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也是城市的2.4倍。
近年来,妇幼卫生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监测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婴儿死亡率由2000年的32.2‰下降到19.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39.7‰下降到22.5‰;孕产妇死亡率由53.0/10万下降到47.7/10万。
但是,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村的妇幼卫生服务依旧薄弱,城乡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在东、西部之间的差距尤其明显。2005年妇幼卫生监测结果显示,农村的婴儿死亡率为21.6‰,是城市9.1‰的2.4倍;农村的孕产妇死亡率为53.8/10万,是城市25/10万的2.2倍;农村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5.7‰,是城市10.7‰的2.4倍。“农村这3个主要指标都是城市的两倍多。”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