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核销“特别费”监督不周负责
新快报讯(钟欣)台北市政府清查发现,原市长办公室承办科员余文报销市长“特别费”过程有行政疏失;市长办公室主任郑安国为负起监督不周责任,15日向市长马英九请辞获准。 台北市政府相关官员15日傍晚证实,马英九已经准许辞职,遗缺暂由市府秘书长李述德代理。
余文自2003年1月起至2006年6月,承办核销马英九“特别费”过程,为贪图省事,拿自己或他人的大额发票,代替小额零星发票报销“特别费”。郑安国则是自2004年10月担任市长办公室主任,余文过去约有1年10个月时间贪图省事报销“特别费”,与郑安国无关。
不过,郑安国在答复记者询问时说,虽然以前的事与他无关,但他2004年10月到任以来,未能阻止余文的行政疏失继续发生,感到相当遗憾,因此,向马英九提出辞呈,以示负责。
检调昨天将余文等多人约谈到案,查黑中心表示,检方先前已掌握此部分案情,但到目前为止,并无马英九授意承办人使用他人发票报账,或马英九搜集他人发票交给下属核账等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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