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杨莉通讯员贺亮)12月1日起,传统的公务消费程序“现金支付、先开支后报账”的方式将被终止,取而代之的是公务卡结算。在昨日举行的湖北省银行卡工作会议上,省财政厅副厅长赵永旺称,2007年3月1日起,湖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实行公务卡结算,2008年起,湖北省各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都将实行公务卡结算。
赵永旺介绍,公务卡结算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的结算方式。相对于传统的“报销”方式,使用公务卡能控制现金流量、提高支付透明度,是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
按规定,公务卡在公务消费中不得取现,个人卡提现视同个人消费行为,单位财务不得报销;单位卡提现将按违规行为处理。经持卡人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行政事业单位会作为原始凭证进行管理。
中国银联湖北省分公司总经理林玉兰介绍,公务卡可以免除现金预借、开具支票等繁琐环节,提高单位的财务管理效率;公务卡支付的信息能够准确地记录,形成个人和商户的交易档案。财政部门通过动态监控系统,杜绝在报销环节中出现的凑发票报销、设置账外账,规避监管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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