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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明明是救援车拖着我的车超速行驶,可电子眼却把我的车号拍下来要罚款,我稀里糊涂地差点儿就把钱交了。”面对意外的处罚,家住大兴的张女士显得很无奈。
张女士说,今年6月23日晚11时许,她驾驶着自己的白色轿车在大兴区金西桥附近撞上了路旁的隔离带。“当时车损坏得挺严重的,根本开不了了。”张女士随即拨打了保险公司的电话,要求派救援车将自己的车拖走。救援车到达现场后,救援人员将受损车辆放到了救援车拖车板上,然后送到了位于丰台区的修理厂。“这件事早就过去了,可前两天我收到了一份交通违章通知单,说我6月24日凌晨1时许在四环主路上有超速。”张女士委屈地说,因为事情已经过了好几个月,她已经记不起自己是否有过超速的行为了,于是就带着各种证件来到了大兴交通支队准备接受处罚。
可当民警将超速的照片从电脑中调出来后,她看到的却是既可气又可笑的一幕:“照片上清清楚楚地拍着,我的车停在一辆救援车上,而且车头冲后,这怎么能说是我超速呢?”由于“超速”地点属丰台管辖,11月13日下午张女士找到丰台交通支队。“一位交警说让我们自己去找拖车的单位,找来拖车司机他们才能处理。可这事本来就没我的责任,为什么要让我来回跑呢?”
昨天下午,记者陪同张女士再次来到大兴交通队,看到了当时车辆“超速”的照片。从照片中明显能看出张女士的车被放在另一辆车上,车头冲后。“车轱辘都没沾着地,罚单就到家了,交管部门对超速照片就不审核一下吗,这不是瞎罚吗。”张女士不满地说。交通队的民警也表示,以前从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要想解决问题需要到“违章”所在地的交通队处理。
今天上午,记者从丰台交通支队执法站了解到,这样的情况他们也是第一次遇到。“我们要先请示站长,核实情况以后,在一个星期之内就会在网上撤掉这条违章信息。”工作人员解释说。 张硕文并摄D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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