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公布已经一个星期,记者昨天从广东省地税局获悉,该局已经收到税务总局正式下发的文件,目前正在加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临界工薪族最感困惑
自《办法》上周公布以来,面对即将展开的纳税申报,本报记者不断接到询问电话,其中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要自行纳税申报规定最为关注的,是那些月工薪收入刚刚迈上万元或临界万元的工薪一族。 他们月收入万元上下,工薪收入在总收入中占大头,还有一些不固定但一年合计起来数目也不算小的“外快”,如设计费、稿酬、评审费、讲课费、手术费、车马费等。
这类人群涉及政府公务员、效益较好的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写字楼白领等等。如果按照规定扣除“三费一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一年合计约1.5万-3万元)后,肯定不上线不用申报。但是,如果把那些因专业特长带来的报酬、兼职收入、职务活动收入、投资收益等合并计算,上线的几率大增,如实申报还是要补缴税款;不如实申报,又担心会带来不良后果。
关键是收入完全透明
“让工薪以外的个人收入完全透明,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昨天,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安体富教授在广州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临界”群体的困惑,其实与税务部门目前对“五种情形”仍缺乏强有力的征管手段有关。
“要让工薪外收入透明,必须具备四个条件。”安体富说,第一,在全国普遍实行永久、单一的纳税人税号(亦可以是身份证号),把税号和支付个人收入的单位的成本核算结合起来,强制执行。第二,个人收入货币化,把一些人除工资、奖金外的其他物质奖励,如住房、汽车、出国旅游等,规定必须现金发放,实现货币化。第三,加强现金管理,像西方国家一样对现金使用严格控制,大额支付必须通过银行结算。第四,将税局、银行、工商、海关、企业的网络全部连通,并结合实名制,以此掌握个人所有经济活动的资料。
可能通过税号扣个税
安体富认为,虽然以我国现有的技术水平基本可以做到以上四点,但是,目前要推行,非常难,这不是财税部门能解决的问题,而是整个政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策的问题。从征管部门的角度看,目前可以做到的是:要求不仅工薪收入,而且其他所有、每一项收入的支付方,必须通过取得收入方的身份证号或者税号后代扣代缴个税。因为,对各个单位的现金支出用到哪里是可以查的。(记者严丽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