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11月17日电 香港一名男歌迷趁艺人官恩娜今年中秋节晚上出席屯门一个宣传活动时,强吻自己的偶像。24岁的被告罗衍发涉嫌非礼一案17日在香港屯门裁判法院审理,被告承认非礼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个月。
身为图书馆助理管理员的这名男歌迷在法院表示,当时他只希望向偶像示爱,一时冲动强吻对方。辩方律师指出,被告人性格内向、被动,精神报告指他患有压力适应症及封闭性格障碍。
法官在宣判时表示,被告为了私欲,众目睽睽下强吻官恩娜长达10秒,并对女事主的反抗漠不关心,这是粗鄙及冒犯性行为。法官说,被告完全可以用更简单的方法向女事主表明爱意,例如在上台期间讲喜欢女事主的话,但被告却选择强吻女事主,而且被告故意戴太阳镜和戴帽,显示有计划犯案,因此要承担完全的责任。
法官形容这名歌迷的行为令人反感,不仅伤害了女事主及其家人,也引起公愤,加上被告最初并不认罪,到开审时才改变主意认罪,反映他没有悔意。因此,法院判其入狱以达到吓阻作用,防止类似案件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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