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1975年生,宝鸡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2005年1月,被联合国授予“和平勋章”,4月被公安部授予“维和荣誉勋章”,6月被宝鸡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9月被省公安厅荣记个人二等功,同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干警”称号,她所在的中国首批赴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荣立集体一等功。 2006年4月,被公安部再次派遣到海地执行维和任务。
1995年,李华从警校毕业到宝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工作,先后干过缉毒、刑事侦查等工作。经历了严格的选拔和实战考核,她最终正式作为先遣队惟一一名陕西籍女警赴海地维和。
赴海地的中国防暴队主要任务是在海地首都太子港两个最危险的地区太阳城和布莱尔驻守巡逻,处置非法游行示威,参与搜索和逮捕罪犯,配合开展收缴枪支行动等。李华先后担任执勤官(主要负责行政、电台等方面的联系、联络工作)医疗翻译官和代理后勤官等职务。
“儿行千里母担忧”,说起李华在海地维和所面临的艰辛,李华母亲感触颇深。她讲到,李华刚到海地的一个多月,住是临时营地(大仓库)、睡地铺,条件非常差,一直吃野战食品(鱼香肉丝等)。在临时营地,洗澡、上厕所也是个大问题,海地气温一般都在35℃左右,又缺水,所以养成了所有人员洗澡很快的习惯,一般2分钟就搞定,最多也不超过10分钟。在外执勤时,队员都得穿上15公斤重的防弹衣,时刻提防有人放冷枪,这样就捂得所有维和人员满身都是痱子。
“首次维和行动持续了6个月,无论在哪个岗位上,李华都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她所在的维和部队也受到了大家的赞扬,但每每在新闻上看到暴乱和枪战的场景,我们的心就揪得紧紧的,不安全因素、生命时刻受到威胁成了时刻牵挂的重中之重。”李华母亲感慨地说。
今年4月,当李华被确定二次赴海地执行维和任务时,虽然家里的每一个人心里都特难受,但都以实际行动支持了李华。李华的孩子由母亲带着接送上幼儿园,在防疫部门工作的丈夫则以书信鼓励李华在异国土地上干好本职工作。
据李母介绍,李华目前担任赴海地维和防暴队顾问办负责一职,每天的主要工作是亲临现场或往返于各支防暴队,负责调度协调,危险性和工作难度较第一次更大,一般是连续工作35天才可以休息两天,工作量也很大。
采访快结束时,李华在网上留言告诉记者,在海地维和期间,维和人员虽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考验,海地的形势十分复杂,海地的武装团伙不仅袭击当地的老百姓,也袭击联合国维和人员,但中国警察的维和行动受到了联合国和海地等各方面的高度评价,并赞扬中国警察是一支极具个性化和职业化的维和警察队伍。
本报记者 袁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