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记者王晓军通讯员肖芸香)市环保局在“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中,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强化危险废物管理的同时,努力实现简政放权、坚决杜绝公文“旅行”,通过精简审批程序,大幅度缩短了审批时间,并对特殊情况开辟了快速办理通道,受到企业的称赞。
危险废物如果不能安全、妥善处置,就会严重威胁环境安全。而危险废物管理涉及收集和处理两个环节,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既可以自己处理,也可以交由有处理能力并获得资质许可的单位处理,环保部门必须跟踪、监管危险废物的产生、转移、处置全过程。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危险废物如果转移出厂,必须经过环保部门批准,并且转移方和处理方都必须如实填报转移联单,企业要办理转移许可证审批需要20个工作日。如果转移跨省,市环保局还需征得对方省级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办理审批所需的时间更长。
在学习整改活动中,有企业反映审批时间过长,给企业带来不便。为此,市环保局提出尽量缩短审批时间,方便于民。把企业办理转移许可审批由过去的环保局分管领导审批下放到处室负责人审批,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企业在领取转移许可证时,可以同时领取转移联单,从而大大减少了企业的往返次数,实现了手续一次清;设置固定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商洽函,减少文件数量、流转环节及时间,并将与处置方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的商洽由过去单纯依靠信函联系,改进为电话和商洽函联系,审批时间可由一两个月缩减为半个月之内办结;医疗废物的转移审批权下放至区县;一年需要多批次转移的单位在环保部门办理一次审批手续即可。
而对于三峡清库中的危险废物清理、转移与处置,以及事故应急危险废物的转移等特殊情况,只要符合处置要求,就采取快速通道办理,不受时间、程序限制。
来源: 华龙网 2006-11-18 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