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17日从财政部证实,我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将从明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2008年1月1日起推广至全国。对未按要求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已联合印发了《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要优先采购有环境标志的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实施意见还公布了我国第一份政府采购“绿色清单”。
该负责人介绍,这份“绿色清单”共涉及十四大类近千种产品。在公车采购中,财政部和环保总局锁定了东风标致、东风雪铁龙、NISSAN(日产)、思威、奥迪A6和奥迪A4、宝来、捷达、开迪(Caddy)、现代等九大品牌。复印机类只列明东芝和理光两大品牌的多款型号;而在彩电类,则有四川长虹和青岛海信两家中国本土企业入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