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8 7:16:14据《潇湘晨报》报道《知音》杂志海外版刊登了有关湖南省邵阳市原副市长戴松林渎职、受贿、包养情妇等违法问题的报道,并配发了一幅照片,但将在任的邵阳市副市长禹新荣的照片误发为戴的照片。
今年3月,禹新荣以自己的名誉权等遭到侵害为由,将知音期刊集团告上法庭,索赔30万。10月26日,邵阳市大祥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权,判赔8万元。知音期刊集团不服判决,目前已向邵阳市中院提出上诉。
今年2月,《知音》杂志海外版第3期刊登了《明星市长情网惊梦,印尼情人狂卷千万》的文章,主要内容为邵阳市原副市长戴松林渎职、受贿、包养情妇等违法问题,还配发了一幅“戴松林”的照片,图片说明为:昔日风光无限的戴松林。但是,此照片上的人并非戴松林,而是邵阳市另一在任副市长禹新荣。3月27日,禹新荣以知音杂志社侵害了其肖像权、名誉权为由,向邵阳市大祥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杂志社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0万等。法院受理了此案。
今年9月8日,大祥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原告代理律师称,被告在报道别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文章中,错用了原告的照片,这一严重侵权行为在全国实属罕见。知音海外版在国内外广泛发行,把原告与违法犯罪之人联系在一起,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和严重的后果,给原告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权、名誉权。
而被告辩护人则认为:被告的侵权行为并非故意;文章只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权,没有侵害其名誉权;原告提出的精神抚慰赔偿金太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在没有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原告的照片,即使没有主观故意,客观上也构成了对原告肖像权的侵害;被告随后刊登的“致歉启事”不足以达到消除侵权及对受害人精神抚慰的目的,故被告对原告还应承担物质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