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1月18日讯(记者夏红尧)位于芝罘区幸福15村的一个化工企业,因生产期间产生刺鼻异味,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在被芝罘区环保局限期整改期间,这里产生的异味依然随风飘散。16日,该企业再次被环保部门责令立即整改。
16日上午,采访团接到群众反映后,将这一情况通报了芝罘区环保局执法人员。10时许,环保执法人员进入厂区。一阵刺鼻异味迎面而来,一台锅炉正在冒着黑烟。执法人员介绍,该企业于2000年6月29日经环保审批开始生产化工产品。今年,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私自生产另外一种化工产品,并产生大量异味。被群众举报后,芝罘区环保局于7月28日责令该企业停产。之后,企业又重新转产以前的化工产品———液晶中间体,生产原料主要是二甲苯和苯酚等,但异味依然。10月27日,芝罘区环保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责令其限期1个月时间对生产异味整改完毕。
距离整改限期不到10天,这家化工厂究竟整改的如何呢?采访团一行冒着刺鼻气味来到生产车间,发现车间北窗有的仅用塑料布封死,有的塑料已破碎。而车间南窗户上方的玻璃早已不见踪影———刺鼻的气味正是从这里传出来的。现场的芝罘区环保局副局长陈惠智当场责令企业负责人立即整改,采用先进工艺、进行全封闭生产。整改期过后,再不达标将勒令其停产治理。该化工厂的异味能否得到根治?对此,本报将予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