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第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研究决定,我省第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将于2006年11月7日开始。
一、评奖的范围: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科研人员、教学人员、实际工作者等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虽未公开发表但被设区市、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在决策中采用,且有比较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
二、评奖的申报办法:参评成果的作者向代理受理单位(有关单位)申报。代理受理单位: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类各学会(研究会)、各设区市社科联或社科协(未成立社科联或社科协的设区市由设区市委宣传部负责)、高等院校(不包括部队和民办高校)、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行政学院。各代理受理单位对作者的申报成果及相关材料审查后,汇总报送省评奖办公室。
三、评奖程序:整个评选工作采取作者向代理受理单位(有关单位)申报,评奖办公室审查受理,学科评审组初评、评委会终评、省政府审定的程序进行。
四、本次评奖,一个作者只能在一个相关代理受理单位申报;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一项;联合完成的成果限报一项(须由第一作者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
五、2006年11月18日至12月18日为成果申报时间,过期不再受理。
六、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可在下列网址下载,或到评奖办公室领取。
陕西师范大学:SKC.SNNU.EDU.CN
西北大学:WWW.NW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WWW.XJTUST.COM
西北政法学院:WWW.NWUPL.EDU.CN
评奖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学会部(地址:西安市小寨东路3号院
西楼 邮编:710061)
联系人:梁亚娟 杜牧 惠克明
联系电话:85392336
陕西省第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
2006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