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鲁豫
他狠狠地盯着我们,一字一句大声地问:“Haveyoucomeacrossanyproblems?”(谁能告诉我这篇文章有什么问题?)
我们面面相觑,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发火。 这篇文章有什么问题呢?语言流畅,文笔生动,绝对是篇范文。
James看我们都不说话,突然转过身,在黑板上用力写了几个大大的字母:PLAGIARISM。
plagiarism是剽窃的意思,这下我们更糊涂了。
“Thereisnodifferencebetweenplagiarismandstealingthings.”(剽窃和偷东西没区别。)James面色铁青,气得直发抖,“这些文章不是你们创作的,是你们抄袭别人的作品,这就是剽窃。”
我觉得很委屈,忍不住要替大家也替自己辩护:“WeweredrawingonstoriesthatarecommonknowledgeinChina.Thelanguageisourown.Wewroteeverywordourselves.”(我们根本就没剽窃,我们只是用了一些大家都知道的故事,可文字是我们自己创作的,这些文章都是我们自己写的。)
James看都不看我,他扯着嗓子咆哮道:“你们现在上的是写作课,不是翻译课!什么叫写作?从思想到文字都必须是自己原创的!而且,你们引用了别人的作品,却没有注明出处,这是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这一次作业,你们全都给我重写!”
从此以后,我牢牢记住了“知识产权”几个字。
我在私底下是个散散漫漫、不拘小节的人,但有一点值得称道,就是绝对不买盗版产品。每次我在香港的HMV和TOWERRECORDS花高价买正版CD、DVD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一身正气,悲壮极了。这时,我就会想起James。大学时,我还遇到过一位变态的外教。不是因为种族歧视或者性别歧视,但她碰巧是个美国黑人老太太。因为身体肥胖,她走路的时候一喘一喘的,教室的地也跟着一颤一颤的。
老太太每天早上6点起床锻炼。说是锻炼,其实就是围着操场跑道走路。有一天老太太走高兴了,在班上宣布,以后每天早上全班要派一个同学上门接她,然后陪她一起跑步,边跑边练习口语。
严冬时分,6点钟天还黑着呢,又冷。老太太可不怕,她胖,几步路走下来就大汗淋漓,却苦了我们这些陪跑的,一个个冻得哆里哆嗦,哪还顾得上说英语啊,嘴都冻木了。
一个星期下来,全班怨声载道。更让我们无法接受的是她的讲课方式。
一个问题如果有A、B两个答案供选择,老太太就要求我们举手表决:
“认为A是正确的同学请举手。好,一共是15个同学。全班20个人,15个过半数了,所以A是正确的。”
这样的教学方式匪夷所思。中国人讲究敬老爱幼,因此我们忍了大半个学期。后来了解到,老太太以前在美国专教智障人士。
难怪她天天让我们举手表决呢,看来是多年养成的教学习惯,把我们也当智障人士一样教了。
我们造反了。跑到系里去闹,要求换人。
事情传到了老太太耳朵里,她表面上不露声色,可心里恨透了我们。于是用考试整治我们。
有一天上课,老太太捧着一叠试卷一扭一扭走进教室,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
“We'regoingtohaveatesttoday,andit'sgoingtobecountedaspartofthefinalexam.”(今天,我们有个小测验,这可是期末考试的一部分。)
说话时,老太太扬着下巴,眼睛斜斜地瞟着我们,她心里一定在想:
“小兔崽子们,别以为你们能斗得过我!”
老太太有所不知,中国大学生都是久经考场,哪在乎一次小测验啊。可没想到,她使出了撒手锏。20分钟不到,她就尖着嗓子大叫:“时间到了!”
我们全不理会,还是低头答卷。
她生气了,用胖胖的手指敲着黑板:“Stopwriting!Timeisup!I'mleaving!”(停笔!时间到!我要走了!)
不少同学害怕了,不情愿地交了只答完一半的考卷。老太太又看了我们一眼,昂首挺胸地走了。
不久,系里解聘了她。全班同学欢天喜地。
但美国老太太可不一般,她居然跑到朝阳法院告系里违约,要求赔偿。朝阳法院派了工作人员到我们班收集证据,面对组织上的人,我们大吐苦水,几乎变成声讨“美帝国主义”的大会。
几天后,老太太回了美国。案子不了了之。
英语为我打开了一扇门
英语没有改变我的命运,但它的确为我打开了一扇门。
1991年冬天,我在《北京晚报》上看到“北京市申办2000年奥运会英语演讲比赛”的广告,心里竟然有一种非常奇怪的志在必得的感觉,好像冥冥之中有一个声音在对我说,只要我去比赛,冠军非我莫属。最吸引我的是广告内容的最后一段:决赛由北京电视台转播。这短短的一行字让我心驰神往。
上世纪90年代初,我最欣赏的电视主播是蔚华,她是我们广院外语系国际新闻专业的师姐。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蔚华,我知道了什么叫英雄气短。
那时候的我,真是不知天高地厚。表面上还能做出一副谦虚谨慎的样子,心里却始终认为,我的英文是最棒的。
直到蔚华的出现。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从广院回家过周末。晚饭后,拿着电视遥控器频繁换台。突然,我的手停住了。电视上出现了一个特别洋气的女主持人。短发,蓬蓬松松,露出一张轮廓清晰的脸。一件宽松的西装,衬着大大的垫肩,浑身上下洋溢着说不出的美。
洋气,是我在那个时期给人的最高褒奖。它包含了容貌、气质和一种风情。蔚华并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漂亮,但她的大气、干练、职业感和那份无可言喻的国际化令我心仪。更要命的是她的英文,好得无懈可击。
我心里有一种近乎绝望的感觉。
“这不是蔚华吗?她是我们国际台英语部的。”我爸也凑到电视机前。
我知道自己内心的波澜所为何来了。
如果我只是从广播里听到她的声音,我的震动不会那么大。但电视不仅有声音,更有图像。从蔚华开始,我对电视产生了兴趣。我想像她一样,做一个英语新闻主播。
1991年冬天,当我看到英语演讲比赛的广告,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这也许是实现目标的第一步吧。”
第二天是星期天,吃过午饭我就拉着男朋友陪我去北京外语学院报名。晚上回到宿舍,我对谁也没说。我有点迷信,总觉得说了就不灵了。
比赛内容挺简单,以奥林匹克为题写一篇文章,然后朗诵出来。
我写的是1990年,北京亚运会我在软式网球组委会担任翻译的经历和感受,表达了北京人、中国人对奥林匹克运动的期盼。文章的开始是我的得意之笔:WeseethefireintheskyWefeelthebeatingofourheartstogetherThisisourtimetoriseaboveWeknowthechanceisheretoliveforeverforalltimeHandinhandwestandallacrossthelandWecanmakethisworldabetterplaceinwhichtoliveHandinhandwecanstarttounderstandbreakingdownthewallsthatcomebetweenusforalltime这是1988年汉城奥运会主题歌《心手相连》,我以此作为开篇,自己觉得妙不可言。
比赛分为预赛、初赛、复赛和决赛。按年龄和专业分组,我参加的是竞争最激烈的在校大学生英语专业组。
预赛、初赛都是在北外举行的。那一阵,我的男朋友在电视台实习,没工夫陪我。我不认路,离开他,简直是两眼一抹黑。我一个人一路从东郊定福庄问到西边,这对别人不算什么,对于我却是个奇迹。
因为参赛人数太多,预赛、初赛时,考官们只是听听选手基本的语音语调。我还没有念完《Handinhand》(《心手相连》)的歌词,主考老师就微笑着打断了我:“YouspeakreallygoodEnglish.Wheredidyoulearnit?”(好极了,你是在哪学的英语?)
我立刻明白,我过了,而且是考官最满意的学生。
复赛时选手们都在场,终于领教了彼此的实力。当北外的一个男生激情澎湃地朗诵起马丁·路德·金的“Ihaveadream”(我有一个梦),我后悔得直掐自己:“这样捧的创意,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我正在心里呼天抢地的时候,一个漂亮的长发女孩走上台来,用漂亮的英语说道:“Ihaveadream.”(我有一个梦。)
这下,我不慌了。大家都有梦,我偏偏不做梦。
我连过三关之后,接到了参加决赛的通知。决赛一共10名选手,除我之外,其余9人全都是北外的学生。我一下子就踏实了。我是少数分子,属于弱势群体,输了也光荣。(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