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叶继革、姜德明等133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4件议案,要求修改消防法。他们在议案中认为,消防法在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模式、违反消防安全的处罚等方面,已不适应消防工作的需要,亟待修改完善。
法制网讯记者吴坤消防法的修订已列入国务院2006年立法工作计划。公安部已向国务院报送了消防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正在抓紧审改。这是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了解到的。
我国现行消防法是1998年4月29日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9月1日起施行的。
据了解,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曾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消防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也建议修订消防法。
全国人大内司委认为,现行消防法中的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应当修改和完善。近年来,内司委已多次与有关部门就消防法的修订交换意见。内司委建议,国务院适时将消防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据介绍,在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审改的消防法修订草案中,全国人大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责任、强化公安消防机构监督管理职责、通过保险等市场手段分散火灾风险以及严格法律责任等建议,已基本被吸纳。(责任编辑:万学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