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本市交管部门开始在高速公路集中投入测速设备,严查机动车超速。交管局民警表示,凡发现严重违法行为一律按照法律严格处理,对超过规定时速50%的将一律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照。
昨天下午,市交管部门在八达岭高速公路百葛服务区举行了启动仪式,并在京石、京开、京津塘、京沈、京哈、机场(含北线)、京承、八达岭、六环路等本市的9条高速公路设立检查点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这是按照公安部日前有关命令而做出的行动。
北京地区具体做法是,有关交通支、大队最大限度将警力、警车投入整治统一行动,使驾驶人在行驶30公里以内能看到警车、见到警灯闪烁、听到警示喊话。在事故多发路段、平直路段选择适当地点设置测速点,每条高速公路至少设置两处,每天测速时间不少于6个小时,重点查处小型客车、营运大客车超速违法行为,对超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其中,整顿的重中之重将是9座以上客运车辆超员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中表述为可以而非绝对,这次市交管部门对待超速行为可谓下了重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