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信旗下在线棋牌游戏平台中国游戏中心(以下简称“中游”)日前被曝涉嫌网络赌博。据称,在中游的平台上,每天有玩家进行着上百上千万甚至上亿的金币输赢(换算成人民币相当于几百、几千甚至上万元),而一些玩家更是因此倾家荡产。
作为中游的方,广东电信新闻发言人昨天没有就此事对记者发表任何评论,但是记者致电中游客服中心,根据客服人员回复,目前中游的运行一切如常。据调查,从象棋、围棋到麻将、扑克,“中国游戏中心”网站上有很多种游戏。注册该网站会员无需身份认证。
有玩家告诉记者,“中国游戏中心”在每局游戏结束的时候,会从赢家的“金币”中抽取2%到10%不等的手续费。
目前,国内各大游戏网站中像这样利用网络平台提供变相赌博的并不止“中国游戏中心”一家。
“一局1.5万元瞬间化为乌有”
“在线棋牌游戏的形式和我们生活中的赌博一样,只是以游戏币代替了人民币。我曾经见过有个玩家一局投入2亿金币(约1.5万元人民币),瞬间就化为乌有。”一位已有几年资历的中游玩家向记者描述,据称,类似这样的情形,在中游的平台上每天都发生着。
据一位署名“鎏涟”的网民称,在中游平台上,有大量玩家在各类游戏中利用游戏币进行下注,玩家在进入游戏室后,选择相应的游戏种类,譬如五张牌(即“沙蟹”,英文称为“showhand”)、斗地主等,选定游戏之后就可以与其他网民进行在线博弈,可以自由下注,与现实中的赌博没有任何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下注的工具转变成了“金币”,由中游提供的游戏币。而游戏胜利者赢得金币之后,还可以方便的通过交易商兑换为人民币。
据了解,要获取中游金币,可以通过中游官方和地下黑市两条途径。通过中游官方购买中游U币换取金币约为125元人民币兑换100万中游金币,而拨打168声讯充值中游金币则为200元人民币兑换100万中游金币。此外,中游网站还提供了银行转帐等多种购买金币的方式。
而地下黑市,据知情玩家介绍,现在很多游戏平台上都活跃着一批被俗称为“金商”或者“金贩子”的人,中游也不例外。这些人专门以买卖金币为业,其收售价格都比该游戏中心要优越,因此资深的玩家都是通过他们来买卖金币。
尽管中游官方强调,公司本身只出售游戏币并不对金币进行回收,但是众多“金贩子”、“金商”的出现,却为金币转变为人民币打通了渠道。据介绍,在这样的交易中,用金币换回人民币和用人民币去买游戏金币“一样容易”,交易一般都是采取网上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等方式,“一笔交易不超过5分钟”。
如果玩家需要卖500万金币,只要在QQ上告诉买方,他会给你一个中游账号,卖家把金币转过去给他查收后,他马上会把相应的人民币转到你指定的银行账号。
“中游”被指为幕后庄家
虽然这些游戏平台官方表示不提供游戏币的回收,但是实际上,在许多游戏玩家眼中,像“中游”这样的平台其实已经与网络赌场无异。
表面看来,这些金币只不过是游戏运营商提供用以游戏娱乐的虚拟游戏币,但是当这些金币与真实的货币之间可以顺畅的流通,游戏本身已经变了味。
据悉,中游设立了很多规定从中抽税、提取手续费,像沙蟹、21点、金币斗地主等游戏,中游每局从中抽取下注总额2%的税收,账号间互相转账也抽取2%的手续费。
世界杯期间,中游的许多玩家们甚至还见到了一项猜球的新游戏,他们可以无限度下注,而中游则向猜中者的一方收取2%的“服务费”。
“中游公司自己坐庄,利用网络为玩家提供赌博环境、赌博工具,筹码便是中游游戏币———中游金币。而这个筹码先是从中游卖给玩家,然后玩家通过黑市的渠道顺利兑换成人民币。而且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的‘货币流通循环网络’。中游自己就是大庄家。”从2000年就开始在中游进行游戏的玩家周先生这样说。
“如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无法转换成现实生活中的货币,那么这种行为并不违法;但是一旦这种兑换可以容易的进行,那游戏本身已经可以说是变相的赌博。而且如果中游等一些游戏平台明知他人利用其网络平台进行赌博而不予制止并继续提供服务,可以从间接上认为中游可能存在涉嫌支持变相赌博的行为。”昨天,一法律界人士向记者发出这样的观点。
记者昨天联系中游的方广东电信,其新闻发言人对此拒绝发表任何评论。
此外,记者也致电中游客服中心,虽然其平台涉嫌网络赌博已被媒体曝光,但是客服人员对其网站涉嫌赌博三缄其口,只是向记者表示,目前该游戏中心运行正常,“每天有很多人上线,你登陆我们网站就可以看到。”该客服人员这样称。链接
当虚拟货币可以换金钱·声音
律师 “黑市”改变游戏性质
著名律师于国富对记者表示,无论是中游金币还是腾讯Q币,都只不过是商家的商品,不具备货币强制性的特点,而且由于发行一方不对此做出回收,其单向流通的性质决定它不可能作为货币来使用。
他也向记者表示,尽管有些游戏平台中游戏玩家进行下注的游戏币,通过一些非正规途径可以兑换成真实的货币,但是就像购买商品还可以再以二手的方式转卖一样,都只不过是商品的再次流通,因此不能称为赌博。
“如果仅仅是在游戏平台上,金币的用处无非是一些增值的服务,并不能直接带来现实收入。但是黑市为玩家兑换现实货币提供了途径,游戏的性质也就本质上改变了。”
律师 这就是赌博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李伟相律师认为一般只要“代币券”(游戏币)具有现实货币的属性,只要它能兑换现金和现实商品,不管是隐性方式还是公开方式,这种运营方式都可以认为是变相的网络赌博。
换言之,在这些博弈虚拟财产的网络游戏中,只要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无法转换成现实生活中的货币即不属于违法。也就是说,游戏厂商只要不提供虚拟货币转换为现实货币的通道,游戏中博弈虚拟财产也不能被法律视为赌博。但是,游戏中的虚拟货币都可以通过一些非正规渠道转换为现实中的货币,尽管这些渠道不是游戏运营商提供的。
人大代表 吁立法禁止
今年3月1日,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向“两会”提交提议,建议人大尽快考虑为网络游戏立法,并规范运营商的营利模式,禁止虚拟交易,禁止网络货币与虚拟价值挂钩。
周洪宇表示,目前虚拟货币和虚拟财产的交易已经威胁到国家经济的正常发展,如不早点控制,最终将引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他表示,如果打通游戏币兑换真实货币的通道,那很多东西很难控制,玩家可以通过带练、外挂大量获得游戏币,运营商也可以通过人为因素使某些游戏币贬值,最可怕的是某些网站本身就有一些有赌博性质的游戏。
政府 开始认真研究
早在去年1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专门下发《关于禁止利用网络游戏从事赌博活动的通知》对网络赌博进行规范,但是由于现行法律的缺失,很难对网络赌博进行明确的界定,一些游戏平台也利用这个空隙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李超日前表示,官方已经开始认真研究虚拟货币课题。中国人民银行将在明年起草制定电子货币相关的管理办法,包括虚拟货币在内的电子货币将成为继电子支付后又一个监管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