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再生事端 台“特支费”明年“全数检据核销”
中国台湾网11月18日综合消息 据台媒报道,“特别费制度”引发台岛朝野争议,台当局“行政院主计长”许璋瑶17日表示,台当局“行政院长”苏贞昌已在10月核定新办法,明年元月起,全台6500位机关首长全年度总经费约9.68亿元的特别费“全部检据核销”,即“先支出、再拨款”,当前99%的争议将可获得解决。
日前,台岛蓝绿阵营炮口齐对“特支费”,大打拉锯战。 继民进党“立委”揭发台北市长马英九“特支费”问题后,国民党为扭转局面,要求将台岛内6500位首长的“特支费”全部摊在阳光下,接受检验。而民进党为了反击,准备于下周一告发27位高阶官员,只要曾领“特支费”、还活着的历任“副总统”、“五院院长”等人,不分党派一次告到底,创下台湾“司法史”上最多高官同时被告的纪录。
对此,许张瑶表示,1952年后,台“立法院”和“审计部”建议“主计处”应建立使用标准,因此有“特别费制度”;1982年开始,“特别费”开始有一半要单据、一半不要单据的作法,因此造成现在的争议。
台当局“行政院”发言人郑文灿强调,新办法实行后,将不再有一半单据的模糊问题,全数检据核销,年度未用完也不能留用;此外,“特别费”只限作为“因公招待、馈赠及奖赏”的公务支出,而且“中央”、地方一体适用。
许璋瑶表示,除了“全数检据核销”外,实际支用应依“支出凭证处理要点”规定取得收据、统一发票或相关书据;特殊情形不能取得者,由经手人开具支出证明单注明原因,并经支用人核 (签)章后据以请款,且支出凭证应依“会计法”相关规定注明用途或案据等。
许璋瑶指出,现行“特别费”还有“高阶低额、低阶高额”现象,所以“特别费”“法制化”必须配套处理,一并修正相关“法令”。
另有媒报道,陈水扁昨晚约见台“立法院长”王金平,就“首长特别费”的支用“法制化”进行沟通。王金平表示,两人没有谈到“公务机要费”,不过他认为,“公务机要费”的前身与“特别费”有关,如果“立法院”能够一并规范,也很好。(娟子) (责任编辑:车东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