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民代爆料:扁任市长时将私宅水电费报特别费
中国台湾网11月18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民进党抨击台北市长马英九将特别费当生活费,公私不分,国民党“立委”赖士葆昨天在台湾电视节目“二一○○全民开讲”爆料,指陈水扁担任台北市长任内,将住在民生东路的水电费、煤气费、插花费拿来报特别费,陈水扁才是真正的公私不分。
赖士葆指出,陈水扁当年当选台北市长,为展现清廉,一上台就说,徐州路的官邸他不住,要住在民生东路的自有住宅,当时赢得社会好评。不过,外界有所不知的是,陈水扁虽然没有住在官邸,但他家里的水电、瓦斯等一家人累计高达四十几万元(新台币)的生活开销全是从特别费支付的。而台湾法条明确规定,首长住在官邸,官邸的生活开销可以从特别费支付,但如果住在自己的家里则不行。
赖士葆并强调说,马英九没有住在市长官邸,但家里的水电费、瓦斯费都是自己付,从没拿来报特别费。
吴育升昨天晚间受访时补充指出,马英九身陷特别费风暴,有市府员工看不下去,才主动找出陈水扁1995年至1999年初四年市长任期内的报销单。证据显示,当时陈水扁民生东路住处每两个月一次的水电费、每个月一次的煤气费及一、两个月不定期的插花费用,全部列在特别费项下以“公馆水电费”、“公馆瓦斯费”核销。(娟子) (责任编辑:车东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