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水市场放任售假 被判该罚
本报讯 (记者 王晓清) 朝阳工商分局对秀水市场销售假“LV”、“CHANEL”等名牌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秀水市场对此不服诉至法院。
近日,朝阳法院认定秀水市场既未及时上报商户售假行为,亦未及时制止的消极放任态度,可以被看成一种“故意”,判决维持了工商部门的处罚决定。
今年3月初,香奈儿公司向朝阳工商分局递交举报信,要求工商部门对秀水市场存在的公开销假行为进行查处。香奈儿公司同时递交的公证书证实,有商贩公然在秀水市场的摊位明面上悬挂、摆放带有“LV”、“CHANEL”、“PRODA”等名牌商标的假箱包。随后,朝阳工商分局称对秀水市场总经理进行了询问,但对方拒绝接受调查。
今年4月5日,香奈儿公司又向朝阳工商分局递交了一份公证书,证实两天前,秀水市场的摊位仍有公开摆放销售假名牌箱包的现象。而后,朝阳工商分局表示,曾再次对秀水市场总经理进行询问,这次,总经理承认市场上最近确有售假行为。
4月20日,朝阳工商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秀水市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
因对处罚决定不服,秀水市场诉至法院,认为工商部门的处罚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同时,市场还向法官出示了一份民事判决书,证明市场为制止售假,曾与不法商户发生过民事诉讼,这说明市场已经进行了积极的管理,但管理权力和方式有限。
法院认为,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隐匿等便利条件,其行为亦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受查处。本案中,工商局提交的证据已证实,秀水市场内存在公开销售假名牌的现象,而秀水市场采取了消极放任的态度,未及时上报工商部门,亦未及时制止。这种消极放任的态度,可以被看作一种“故意”。
判决后,秀水市场已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