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0月3日中午,包括当时的总统克林顿在内的1.5亿美国人都停下工作,在电视机旁观看辛普森涉嫌杀人案的刑事最终审判。当法官问:“陪审团的女士和先生们,你们是否已经有了结论?”许多人都屏住呼吸,等待这个历时一年零三天的马拉松式“世纪审判”的结果。
辛普森曾是美国六七十年代的著名黑人橄榄球运动员。他与白人妻子尼科多年不合。1992年3月,尼科提出离婚,并得到法庭批准。但是,离婚之后,他们却时常在一起抛头露面,甚至继续同居。
1994年6月12日,尼科及其男友戈德曼在洛杉矶寓所双双被杀。案发之后,警方所确定的杀人嫌疑犯首先便是辛普森。警方对辛普森的住所进行了搜查,发现了与死者血型一样的血迹,以及手套、球鞋等与出事现场留下的痕迹相吻合的物证。法医的检验也证实,在出事现场发现了与辛普森血型一样的血迹。
1994年6月17日,洛杉矾警方决定逮捕辛普森。然而,辛普森却开着一辆白色豪华轿车出逃了。随后,美国全国观众在电视上看见了难忘的镜头:天上直升机队、地上巡逻车队全面出动,几小时后终于发现辛普森的白色轿车。几十辆警车在洛杉矶公路上展开飞车追逐。最后辛普森被逮捕。
1995年1月,辛普森案件开审。被告有一个非常杰出的律师组,他们在决定陪审团人选时便在法律的允许下反复筛选,最后剩下的是9名黑人、2名白人和1名西班牙裔组成的陪审团。
辩护律师指控主要负责此案的警官曾使用过侮辱黑人的字眼;另外,警察局有人为了种族偏见,故意栽赃嫁祸辛普森,假造证据。
在审理中主控官突然要求辛普森在法庭上戴上手套,结果,辛普森在众目睽睽下竟然无法戴上手套。显然手套太小了。
此案波澜迭起,高潮不断。在该案中,警方原已掌握了足以证明辛普森杀害前妻及其男友的证据,但他们为使案件更加“铁证如山”,愚蠢地伪造了一双沾有辛普森和他前妻血迹的袜子。正是这双袜子,最终被被告方证明为实验室里的产物,令陪审团哗然。
尽管控方检察官在总结发言中慷慨陈词,打动了大量观众,却并未让陪审团动心。他们在近40个小时的讨论之后,一致作出被告无罪的判决。
判决宣读后,很明显地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一位白人妇女泪水夺眶而出,叹了口气说:“美国完了。”更多的人轻声说:“No!”表现出惊讶、难以置信而又无可奈何的表情。
而在黑人居住区,则是另外一番景象。黑人们欢呼雀跃、载歌载舞,毫无顾忌地庆贺自己人的胜利,足足激动了好几天。
评论人士说,仅就这一点上来看,就可以说明辩护律师将该案矛头引向种族歧视问题的“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