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姓名权官司
MBA联考“状元”徐晓元状告北京市东城区新起点培训学校侵犯姓名权一案有了结果,盗用“状元”光环的所谓母校——北京市东城区新起点培训学校被判侵犯了原告姓名权,法院一审判决新起点培训学校赔偿徐晓元8000元并书面赔礼道歉。
据介绍,徐晓元2004年1月参加了全国MBA联考,总成绩336分,获得了联考全国第一名的成绩,后被浙江大学录取。
2005年2月徐晓元意外地发现,北京市东城区新起点培训学校2004年三、四月间两次在其网站发布了内容为“热烈祝贺北京新起点学校徐晓元同学取得2004年全国MBA联考总分第一名(336分),成为新起点学校培养的第三个全国状元”的招生广告。而事实上徐晓元从未报名参加过新起点学校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举办或提供的任何培训或辅导,甚至在参加2004年MBA联考之前从未听说过新起点学校。
徐晓元认为,新起点学校为了扩大生源,吸引MBA考生参加培训,盗用自己的姓名,故意捏造事实,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广大MBA考生,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要求新起点学校立即彻底删除学校网站上的,赔礼道歉,赔偿2.5万元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等。
法院认为,徐晓元从未在被告学校培训过,新起点培训学校的招生广告盗用了原告姓名,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被告的侵权行为具有营利目的,从中获取了经济利益,因此应对原告进行经济赔偿。(1910707)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