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崔春华)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为了进一步遏制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车辆、公路沿线非法从事煤炭转运等违法行为,省工商局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治理非法改装运输车辆超载专项活动,以及今年11月至2007年1月31日的公路沿线煤炭经营企业储煤场(点)的清理整顿工作,全面清理整治全省汽车非法改装厂、在用非法改装车辆、非法从事车辆维修经营的企业和个人以及公路沿线非法从事煤炭转运场(点)。
此次整顿重点包括,一是对无证照非法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储煤场(点)坚决予以取缔;逾期未清理的煤炭予以没收;二是对批准设立的煤炭经营企业、储煤场(点)进行规范管理,储煤场(点)要建立装卸货登记制度,完善装卸货的计量设施,对装卸货登记制度和登记资料不完备的煤炭储煤场(点),责令其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