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1月15日,有媒体爆出“广州体院院长身陷‘抄袭门’事件”的新闻,报道称该院院长许永刚教授和他的学生留校硕士生王恒同发表的一篇论文,与他人发表于2000年9月《体育科学》上的一篇文章内容大部分雷同。 日前,广体院长在该校召开的干部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承认失察教训深刻。
两篇文章八成雷同
该报道是根据一封“匿名”举报信展开调查的。信中写道:“我是北京体育大学一名在读博士研究生,因为写论文的开题报告,在查资料过程中无意发现了两篇极为相像的文章。分别是《中国竞技体育利益格局衍变的研究》,载《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06年5月第26卷第3期,作者:许永刚、王恒同;《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分析》,载《体育科学》,2000年9月第20卷第5期,作者李艳翎、郑吾真。两篇文章雷同率达80%以上,雷同部分的字数与表述都一样。”这份举报信其实早在上个月中旬也寄给了《广州体育学院学报》。而当事学生王恒同已于2004年毕业后留校工作。
学生写文章带导师
许永刚说,他向王恒同了解到的基本事实是,王在网上查找资料时,发现了《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分析》这篇文章,没有标明出处,也没有署名,“他觉得文章的观点跟他的想法比较吻合,所以就觉得可以用,可能用得多了一点。”王写完后就交给学报,交了以后给许永刚打了一个招呼:“我写了一篇文章,署了您的名字。”“我作为老师而言,也没多想就同意了。因为学生写篇论文也不容易,能发出来很不错。”许永刚坦承,加了他的名字,可能发起来容易一些!“即使他给我看了,我可能也把不准,我也不可能对所有的文章都熟悉。学生写文章署老师的名字,有很多类似的情况。”王恒同对记者表示,因为现在稿子不好发表,所以就把老师的名字加上了。到底雷同率是不是高达80%以上,他自己也搞不清楚,没有对照过。
被抄者不想把事情搞大
许永刚也承认,目前学术界确实存在“抄袭”现象,“但这样抄也未免太傻了,”他也是在记者采访了他后,才知道王恒同借用了他以前的学生李艳翎的文章。“世界就这么小!”他说,李艳翎确实不想追究这个事,但也不是所谓的“私了”。据报道,现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院长李艳翎表示不希望把这个事情搞大,“我们互相协商过,还有过一些约定”。
院长承认失察教训深刻
广州体育学院日前正式回应此事。据回应,前日上午,该院已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会上,作为当事人之一的院长许永刚教授,对由此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做了诚恳的自我批评与自责,表示这件事情由于自己平时工作太忙,对带过的研究生发表文章署名导师为第一作者,把关不严,失禀有责,铸成对学院的严重不良影响,要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现已初步查明,王恒同抄袭他人论文的情况基本属实。该学院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王恒同的认错态度及其一贯表现,分别作出给予王恒同两年不准申报职称,两年不准在《广州体育学院学报》发表文章、两年不准申报科研课题,行政给予记过的处分。许永刚院长在一定会议上作深刻检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