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银行ATM机能够提取现金,李某便认为只要将机器撬开就可以“弄点钱花”,于是他以机器坏了需要维修为名将取款人支开,携带工具拆开提款机挡板,未能偷到钱仍不死心的李某第二天准备再次撬自动取款机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昨天,铁路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李某。
今年9月4日下午2点,北京站公安段接到北京银行红星支行报案称,北京站朝向站前广场的485号自助银行ATM机被人拆坏。当时取款机里有26万元人民币。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自动取款机的外壳已经全部损坏。通过银行的监控录像,民警发现当天上午8点35分,一名20多岁的男子使用银行卡将机器撬坏。
当天经过维修,取款机恢复正常使用。
第二天,民警加强了对取款机周边的巡查。下午2点半,一名男子走近前一天被撬的取款机,等取款的人走后,拿出银行卡开始拧挡板上的螺丝,并对前来取钱的顾客说,“机器坏了,正在维修,取不了钱了。”见男子的形迹极为可疑,民警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
据男子交代,自己从外地来京打工,因为身上没钱了,看自动取款机能取出钱来,“就想把它拆开,弄点钱花。”于是便趁无人之机,用携带的硬塑料卡片(与银行卡相似)将取款机不锈钢挡板撬掉,准备将里面的钱偷走。
据检察官介绍,由于取款机的安全性能极高,致使李某未能将里面的26万元偷走,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手,应以盗窃未遂论处。但李某实施的行为属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并且该ATM机内人民币余额有26万元,属于犯罪数额特大,因此以盗窃罪对其批准逮捕。
事主忘记取卡 偷取钱款被拘
见事主将银行卡遗忘在ATM机内,两打工者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将卡上的3100元钱取走并占为己有。前天,柯某和王某被德外派出所的民警抓获。
11月5日,事主赵先生到安德路的ATM机前取钱。离开后,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卡没有了,于是又返回ATM机寻找,却发现银行卡被不明身份的人取出来放在了ATM机的平台上。经过查询,赵先生发现里面的3100元不见了,随后赵先生报警。
经过数日的走访、调查,民警从附近一家餐馆的老板处了解到,最近该餐馆里的两个伙计花钱大手大脚。11月16日,在掌握大量证据后,民警将两人抓获。经审查,两人交代,当天本是要取钱的,看到机器上还有卡,抱着试一试的心情按下取款键,没想到竟取出了3100元。
目前,柯某和王某因涉嫌盗窃被西城警方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