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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1月举行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四届四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王丽萍等11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天津市社会慈善捐助管理办法的议案。昨天,记者与天津市巨川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萍代表取得了联系,她介绍说,本市有关部门已就此事进行了回复,该议案已被正式采纳,关于社会慈善捐助的法律法规也纳入了筹备计划之中。
王丽萍代表告诉记者,由于律师这个行业接触的人和事比较多,关注社会问题的范围也很广,在众多社会活动中,她对社会慈善捐助方面有一定的了解。身为律师,她的职业敏感性让她关注到了社会慈善捐助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而且她了解到,目前本市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规对慈善事业进行规范、约束。她认为,目前的慈善捐助程序还不够规范,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捐助人的积极性。“如今本市的慈善事业正在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在法律上加以规范,以符合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