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的规划7年后实施泸州城区一加气站建设引争议
核心提示加气站7年前规划,7年后修建引发争议居民认为,知情权被忽略,要求参与决策天然气公司表示,程序合法,即将动工专家意见,对行政审批说“不”值得赞许
日前,记者不断接到位于泸州市江阳西路康城绿洲小区业主的反映,电话中,这些居民语气激动,“加气站1999年就选好了址,但直到今年7月,我们才晓得这个事情,把一个加气站安置在我们身边,这关系到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应该享有这件事情的知情权,并要求参与决策;另外,该工程1999年就已经选好了址,但到现在都还没有动工。 7年时间过去了,原来的‘垃圾堆’都已经建成了高档小区,过去规划修建的加气站是不是也应该相应地挪一挪?”记者随即展开调查。
记者目击
加气站尚未动工周围为高档小区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康城绿洲。在现场,记者看到,该小区为一新修高档居民小区。小区部分单元已有居民入住,但绝大部分楼房尚在装修中。在小区业主李先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该加气站的选址地。整个加气站荒草丛生,处于待开发状态,整体呈现为上下两个院坝。看守场地的大爷说,上下院坝建成后将分别为储备站和充气站。
居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从目前已经建成的楼房看,距离该加气站最近的为康城绿洲小区二号工程3号楼,仅仅隔了一条马路,和加气站成遥遥相对之势。此外,距另一高档小区灏景雅筑也只有30到50米距离。康城绿洲建筑面积为10多万平方米,而灏景雅筑则更是达到近20万平方米。另外,李先生还指着加气站选址地旁边的围墙告诉记者,围墙内为另一房产开发公司即将开发的楼盘。
“等周围的楼房全部建成后,加气站实际上就处于高档小区的包围中。康城绿洲很多业主知道这边要建加气站后,买好的房子都不敢进行装修,目前持观望态度。”李先生对记者说。
居民反映
要求参与决策希望加气站“挪一挪”
听到有记者来调查加气站,康城绿洲的业主们纷纷围上来反映问题。其中反映最多的是安全问题,不少业主质疑:“加气站建在小区附近,万一发生了爆炸,我们怎么办?”此外,还有业主向记者反映,“加气站建成后,出租车都要到这里来加气,每天来来往往的出租车、压缩天然气的运输车以及加气站压缩机造成的噪音扰民怎么办?”
已经入住的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加气站的建设,已经涉及到了我们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加气站的选址从某种意义上说,属于公共安全。但直到今年7月,我们才知道这个地方要建一个加气站。我觉得我们的知情权被有意忽略了,所以有关方面应该作出实质性的工作来消除我们的疑虑与恐慌。此外,我还觉得这样一个涉及公共安全的事情,政府方面和天然气公司应该征求我们的意见,最好举行一个听证会。”
另一业主李先生则告诉记者,“我从政府有关部门打听到,加气站选址在1999年就定下来了,但康城绿洲是新修的,加气站旁边的围墙内,以前是个垃圾堆,现在马上就要动工修建高层电梯公寓,事情都过去7年了,原来一片荒凉的地方,现在都彻底变成了高档小区,相应的规划,是不是可以稍微改变一下?加气站,是不是可以挪一挪?”
天然气公司
符合程序加气站即将动工
带着居民的担忧,记者来到泸州市天然气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之前,他们也曾多次接到过居民的反映。“但是,我们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一步步遵照程序进行的。”说着,这位负责人拿出大摞的文件,在文件中,记者看到,最初明确表明在该地建加气站的为川气汽办(四川省天然气汽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199916号文件,此外,包括规建、安监、消防、环境等相关部门都对该加气站予以了批准,即将建设的加气站程序上完全合法。
此外,该负责人还向记者介绍,加气站选址,一是安全;二是必须保证在运营车辆运行半径的中心区域;三是靠近气源。从该加气站的地理位置看,西北两面临近沱江,南面是小区干道公路,东侧是待开发土地,且位于运营车辆运行半径的中心区域,完全符合加气站相关选址要求。针对居民普遍反映的安全问题,这位负责人强调,该加气站站内设施与附近民用建筑距离均超过国家要求的35米,且所有国家要求的安全间距都控制在站内围墙内,与此同时,该加气站还将选用安全可靠的地下储气井技术,完全可以确保加气站的安全可靠运行,所以附近居民不用过分担忧。此外,据该负责人讲述,加气站建成后,包括储备站和充气站,面积将达到8000平方米,就面积而言,在省内都数一数二。目前,该站的征地平面工作已经完成,主要设备已交货验收,各项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正在加紧进行。
针对天然气公司反映的情况,记者再次来到康城绿洲,但程序合法的说法仍然不能为所有的业主接受,“我仍觉得内心不踏实。居家过日子,首要的就是一种内心的安全感,和这样一个加气站比邻而居,一旦有个三长两短,恐怕是跑都来不及。”居民黄奶奶说道。
记者手记
居民对行政审批说“不”值得赞许
从行政审批本身来说,加气站的修建完全符合程序,但与之相应的,却是居民认为单方面的行政审批忽略其知情权,在这种涉及公共安全的决策中,他们要求参与决策。
《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四十六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针对此事,上海交大、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认为,居民提出参与加气站决策,要求听证本身完全合法、合理。举行听证的目的,就是广纳民意,一方面有助于问题的优化解决,另一方面,更是一个非常好的宣传解释途径,尤其在一些比较专业的技术问题上,普通大众可能对此比较陌生。此外,在知情权上,周教授认为,加气站的选址,涉及到居民切身利益,相关单位应该先前就作出标示,而不是要等到动工后,老百姓才知道这个事情。
四川大学教师王炎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居民对行政审批说“不”这种行为本身值得赞许,在走向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公民应该通过法律手段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与此同时,政府方面也应当表现出应有的开明态度。文/图实习生张柄尧记者高冰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