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亚11月19日电(记者 苏隐墨通讯员胡友政)今年初,三亚市田独镇下抱坡村民董国昌等人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被检察机关逮捕,近日,三亚城郊法院公开审理后作出判决。
检察机关指控称,1984年,三亚市田独镇下抱坡村村民董X昌、蒲X生及蒲X荣、董X奇以造林联合体的名义与该村签订承办土地合同书,承包鸭子塘水库附近697.1亩荒地,用于种植桉树,租期为20年,合同书约定2004年到期。 上世纪90年代中期,这600多亩土地大部分已被除各项建设征用,乘下大约100亩土地。
自2003年至2005年间,董X昌、蒲X伟(蒲X荣之子)、蒲X生、董X奇(另案处理)以牟取经济利益为目的,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有关规定,将剩余的约100亩土地以卖桉树林为由,非法倒卖给村民董X雄等11人建房,倒卖土地合计21.82亩,每亩售价2000元至4000元不等,共得款人民币60456元。目前,买地人部分已建房,部分已筑地基,部分正在平整土地。2005年11月,董X昌又以个人名义倒卖一块0.8亩土地给吴X英。同年12月,吴X英在明知非法交易土地情况下,又将土地卖给陈X通。
法院认为,董X昌、蒲X伟、蒲X生违反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规,以牟利为目的,擅自将承包的林地倒卖给他人,情节严重,其共同非法倒卖土地21.82亩,董X昌私自非法卖土地0.8亩,其共同行为已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鉴于三人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董X昌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人民币。蒲X伟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人民币。蒲X生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