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数据:
过去的一周,晨报法援热线共接到咨询电话133个,不少读者打来电话询问关于精神赔偿的问题。 突然知前夫有私生子
朱女士和丈夫没能越过“十年之痒”这道坎,最近她和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
案例分析朱女士的这种情况听起来有些特殊。但是,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只有在离婚原因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情况时,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过错方予以赔偿。朱女士目前的状况,不属于上述四种情形,故不能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