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彬)11月19日,记者从省交通厅了解到,从12月1日起,全省将开通国家高速公路省际互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西安—禹门口高速公路等路段也将纳入全省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与周边相邻的省市区实现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互通。
据了解,政策规定设立在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公路网络上的公路收费站,对整车(即运输车辆装载的鲜活农产品占此车核定载重量的70%以上)并装载运输规定范围的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不分省内外),将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经收费站检验确认后予以免收通行费;在我省设定的果品“绿色通道”网络上的公路收费站,对持有省农业厅颁发统一制式的有效植物检疫证书,整车并合法装载运输我省苹果、梨、枣、猕猴桃和柑橘5类水果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目前,在我省境内的210国道(石拉点不素-铁匠垭)、310国道(潼关-西安)、312国道(西安-凤翔路口)公路线上,已建立了我省境内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公路网络。此后,陆续还将有西安—汉中—勉县—重庆段、西安—柞水—安康—重庆段、陕蒙界—榆林—靖边—延安—西安段(包括西铜一级公路)、潼关—西安—宝鸡—天水段和西安—禹门口等高速公路也将纳入全省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逐步与周边相邻的省市区实现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互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