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
现在的电视节目,能做到老少咸宜的不多。即使是《新闻联播》,内容老少咸宜,却未必老少皆喜。真正让我们一家三代喜闻乐见的电视节目还真有一个,那就是央视每天中午的《今日说法》。节目以案说法,见证世间万象,顺带普及法律知识。 不少“案件”虽然是生活的真实,却十分离奇曲折,宛如《拍案惊奇》的话本小说。
大人自不必说,我儿子从刚上小学开始就成为《今日说法》的忠实观众。虽然年纪小小,但他还真没白看。几年前他跟老妈拌嘴,妈妈不留神说了一句“你再不乖,大人就把你丢在街上不管了”,不料稚嫩的儿子不怕老妈的恐吓,反而振振有词反驳:“我才8岁,你们不管我就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如此看来,小孩子看点电视上的法制节目还是有点好处的。不过,国家广电总局日前敲响警钟,专门开会强调,要严格防止广电法律报道追求猎奇刺激和娱乐化倾向,也不能搞低俗之风和片面追求收视率,“决不能因法制报道不当而对未成年人造成负面影响”。
身为家长,对有关部门的良苦用心当然拍手称快。我还得意自己有先见之明,比如曾经有几部根据真实案件拍摄的刑事案件连续剧,坦白说拍得就像纪录片似的(我奇怪真正的纪录片往往拍得一塌糊涂)。我很爱看,但我坚决不让儿子看,因为里面不仅动刀动枪鲜血淋漓,而且经常涉及声色犬马。不过我现在仔细一想,那是电视剧啊,跟电视报道毕竟不一样。对照新出台的种种禁止或限制类规定,我有点担心《今日说法》会不会也有问题。
比如,规定“不得对犯罪行为、作案手段、犯罪心理作过细描写与分析”,可是在《今日说法》中,首先吸引人的就是各色案情,无论是凶杀血案,还是邻里纠纷,可是这算不算“过细”呢?节目上除了有法学专家进行法律分析,还经常请公安大学的教授分析罪犯心理,这又有没有违规呢?《今日说法》也不时有一些虚拟的环节,甚至邀请观众代表争夺“断案高手”,这不是娱乐化吗?
当然,我知道《今日说法》收视率很高,但并不低俗,这样优秀的节目,绝不在有关部门的批评之列。我想说的只是,有关规定的出发点固然不错,却总有点给人不着调的感觉,看上去很美,贯彻起来很模糊。管电视如此,管电影也如此,就像《夜宴》,血光肉香放在香港绝对“三级”儿童不宜,可是我就稀里糊涂让儿子去看了。看来,继续看《今日说法》,仍是儿子很不错的选择。
羌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