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顺风车出事故 伤者法庭要赔偿
再来关注一起比较特殊的官司。今年4月的一天夜里,北京的刘小姐因为打不到车,在路边招手搭上了卢先生的顺风车,不料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卢先生当场死亡,刘小姐多处受伤。 近日,搭车的刘小姐把卢先生的妻子告上了法院,提出近两万元的赔偿要求。
在北京海淀法院的交通法庭,记者见到了这位搭乘者刘小姐。刘小姐起诉中称,今年4月16日晚上,她正在路边准备打车回家,由于天色已晚,等了半天也打不到出租,这时正开着车的卢先生在刘小姐身边停了下来。原告 刘小姐:他就说上哪小妹妹上哪我说我回家他说你家在哪啊我说在刘家窑后来那个司机和前面那个人就说让我上车。
就这样刘小姐上了卢先生的车,可她没有想到的是,卢先生和其车上坐着的那个朋友刚刚喝过酒,在送刘小姐的途中,卢先生一下将车撞到路边树上,卢先生当场死亡,卢先生的朋友和刘小姐都受了伤。刘小姐说她在北京靠打工维持生活,这场事故让她花费不少,因此要求卢先生的妻子来担负近两万元医疗费、误工费等连带赔偿责任。而死者卢先生的妻子昨天并未亲自出席,她的代理人提出,虽然这场事故是醉酒开车的卢先生所致,但刘小姐在上车就应该能闻到酒气。被告委托代理人:原告明明知道司机和后座的乘车人是喝过酒她还坐在车上这个她应该有一定的责任 。
由于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最终法院决定择日进行宣判。
顺风车 编后
我们也查了一下相关资料,这种案件在法学理论上称作“好意同乘”的侵权行为。对于好意同乘者,各国立法多规定减免车辆所有人的赔偿责任,我国立法虽对此没有明文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也承认应适当减轻驾驶员或机动车辆所有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王玲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