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短信中奖设局诈骗早已有之,但仍然有人频频中招。深圳市龙岗区的郭某发从今年3月开始用此招屡屡得手,共行骗3次,骗得3万余元。日前,深圳市龙岗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郭某发是深圳市龙岗区人,今年3月起,他购买了大量手机、拨号群发器及银行卡等,在龙岗区爱联租房开始实施手机短信诈骗活动。 5月4日,郭某发给姜某某发了一条短信,上面写道,“您在香港天马公司十五周年活动中中二等奖15万元”,姜某某收到后信以为真,郭某发称可以代理他领奖,随后姜某某在郭某发提供的户名为朱德学的银行卡内存入人民币6700元的公证费等费用。
5月17日,被告人郭某发利用同样手段,骗取被害人冯某某向其提供的户名为胡波的银行卡内先后存入人民币共计18250元。随后,被告人继续采取这个伎俩,骗取被害人贾某某人民币750元、李某某人民币2400元。今年7月2日,被告人郭某发被抓获归案,上述诈骗所得款项已被其挥霍一空。
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人民币1000元。(记者闫晓光通讯员 黎开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