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8日0时20分,动粗的法警杨绍华(左二)被干警从车内带出接受调查。记者秦楼
法警酒后打人被处理
红网常德11月2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俊秦楼)11月17日,在常德市武陵区法院门前发生的法警与的士司机因收费问题引发的纠纷事件,经本报报道后,引起常德市委和武陵区委的高度重视。18日,常德市武陵区政法委对违纪民警杨绍华作出了严肃处理。
经调查,11月17日晚9时许,武陵区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杨绍华受朋友之邀,身穿警服在东永海鲜城饮酒后,在城区“新一佳”商场附近搭乘一辆的士回武陵区法院,到达区法院大门口时的士刚好跳表,表上显示金额为6.7元,加上燃油费0.5元,应支付的士费7.2元,杨绍华认为到大门口才跳表,表示只给5元钱,的士司机欧阳进坚持按表收费,杨不予接受。
两人在的士内僵持20分钟后,杨绍华开始对欧阳进动粗,将欧阳进拖出的士后就是一顿猛打,并把欧阳进的衣服撕破。
一些的哥得知此事后,也开车前来,严重堵塞了交通。很快110处警中心的警车也赶到事发现场。至凌晨3时许,经区委政法委与区法院领导联合组成的调查小组协调,欧阳进与杨绍华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和处理。
18日下午4时,调查小组深入调查后认为,杨绍华身穿警服在公共餐饮场所饮酒,违反了人民警察关于禁酒令的规定;饮酒后与他人发生冲突,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有损政法干警形象。因此,区政法委责令杨绍华向的士司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0元。同时建议:给予杨绍华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杨绍华武陵区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武陵区委政法委要求,该区法院要引以为鉴,在全院干警中开展一次警风警纪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干警八小时之内的教育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塑造一支党委放心、群众满意的法官队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