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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糖果行业产品质量的提高,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糖果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浙江、上海、山东、辽宁、吉林、河南、河北、福建、广东、黑龙江等10个省、直辖市37家企业生产的62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5.2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连续对糖果产品质量进行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糖果产品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二是大中型企业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生产工艺规范,检验设施齐全,产品质量较好。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干燥失重不合格。本次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干燥失重项目低于标准规定的要求,干燥失重低使糖果偏硬,高则易粘牙且不利于贮存。
2、还原糖含量不合格。本次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还原糖含量未达到标准要求。主要是糖果原料中的淀粉糖浆质量不过关,造成还原糖含量不合格。还原糖偏高会使糖果吸潮,易使糖果变质,不耐贮存,影响糖果的质量。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糖果产品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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