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栖迈 金陵晚报记者 叶子青
金陵晚报报道买台美胸仪加入加盟店想赚大钱,用过的顾客却多次对店主投诉仪器质量不好。店主将加盟商告上南京栖霞法院。近日,法院判决,店主拿回了自己的加盟费,解除加盟协议。
去年10月,江阴个体工商户张丽(化名)与南京一家公司签订协议书,张丽在江阴市设立“伊尔挺”美胸仪加盟店,南京公司提供“伊尔挺”美胸运动仪一台及相关配套设备,张丽为此支付了加盟费4.8万元。但当美胸仪送到店里时,张丽发现这套机器上没有任何中文标识,南京公司也没有送来什么技术资料。
张丽为推广产品,在店里出售美胸优惠季度卡及年卡,但很多顾客在看到这台美胸仪后,根本就不认可仪器美胸的效果。仅有的几名买了优惠卡的顾客在尝试后,发现身材并没有任何变化,又找到张丽要求退卡。今年6月初,张丽向南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南京公司提供仪器的技术文件,否则将退出加盟。但南京公司并没有提供技术文件。
开庭时,南京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美胸仪在运到张丽的店里时,对方已经进行验收。即使现在,张丽也没有指出具体的质量问题。并且公司还提供了先进的经营模式,并在仪器使用上提供了培训,所以即使因为仪器问题要退出加盟,加盟费也不能全部退还。南京公司没有提供市场准入及销售等相关证书,不能证明美胸仪产品来源的合法性及产品合格。
栖霞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丽订立加盟合同、购买美胸仪的目的是为了经营从中获取利润。
而美胸仪不能直接用于合法经营,张丽订立合同的目的性不能实现,双方之间的加盟合同应予解除,南京公司也应该将加盟费退还给张丽。 |